军人叛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军人叛逃罪,是指军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军事利益和国 (边)境秩序。
军人不同于普通公民,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安宁和维护祖国的尊严,是军人神圣的职责。《国防法》第56条规定,“现役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捍卫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我军《军人誓词》也明确要求军人“在任何情况下决不背叛祖国”。显然,军人叛逃的犯罪行为严重违背了军人的职责,危害了国家和国防的安全,必须依法惩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拉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叛逃境外,是指行为人以背叛祖国为目的,从境内叛逃至境外的行为。既包括通过合法手续出境而叛逃的,也包括采取非法手段出境而叛逃的情形。叛逃至外国驻华使馆、领馆的,应以叛逃境外论。在境外叛逃,是指行为人以背叛祖国为目的,因履行公务出境后擅自离队或者与派出单位和有关部门脱离关系,并滞留境外不归而叛逃。叛进行为必须发生在履行公务期间,并且必须危害了国家军事利益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是因私合法出境后与派出单位和有关部门脱离关系,并滞留境外不归的,属于出走,不应认定在境外叛逃,但其如在境外有投敌叛变的行为,则可以投敌叛变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军人。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千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叛逃行为,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必须具有背叛祖国的目的。行为人是否具有背叛国家的目的,应以其出逃的原因以及在境外的行为来分析认定。凡因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而出逃的,因触犯我国法律,为逃避制裁而出逃的,以及出逃后公开发表叛国言论的,投靠境外的反动机构、组织的,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申请政治避难的等,都应认定有背叛国家的目的。行为人因贪图享受、求学、婚嫁和其他一些个人原因出逃,在境外没有实施上述背叛国家言行的,不应认定其有背叛国家的目的。
二、认定
(一)本罪与本法第109条叛逃罪的法规竞合问题
本法对军人叛逃罪和第109条的叛逃罪的规定存在部分法规竞合关系,即本法第109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叛逃罪的规定可以包括一部分军人叛逃罪。当军人叛逃时,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军人叛逃罪论处。
(二)区分本罪与逃离部队罪的界限
军人叛逃罪与逃离部队罪都有离队不归的行为,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军人叛逃罪侵害的是国防安全秩序,而逃离部队罪侵害的是兵役秩序。
2、军人叛逃罪的行为人必须逃亡到境外,而逃离部队罪的行为人并不要求逃往境外。
3、主观方面,军人叛逃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背叛国家的目的,而逃离部队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仅有逃避服兵役的目的。
军人叛逃到境外的行为本身必然包含了逃离部队、逃避服兵役的行为,因此在适用法律上,应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军人叛逃罪论处,不能再定逃离部队罪实行数罪并罚。
(三)区分本罪与本法投敌叛变罪的界限
军人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都有叛变的行为,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军人叛逃罪侵害的是国防安全秩序,而投敌叛变罪所侵害的是国家安全秩序。
2、军人叛逃罪表现为出逃到境外,叛逃后并不一定投靠具体的机构、组织,即使投靠也不是投靠敌对的机构、组织,而投敌叛变罪则不一定逃到境外,但必须有具体的投靠对象,而且这些投靠对象必须是敌对的国家、集团、机构、组织等。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通常是指,国 (边)境值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外逃的;组织他人外逃的;携带武器外逃的;行凶殴打或以暴力威胁国(边)境执勤人员外逃的等。战争正在进行期间越境外逃;乘执行战斗任务之机外逃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胁迫他人叛逃的;策动多人或者策动军队中、高级指挥人员和其他负有重要职责 (如机要人员)的人员叛逃的;携带重要或者大量军事秘密叛逃的;叛逃后为敌人效劳,进行严重危害国防安全活动的,等等。构成本罪的行为人逃往的国家或者地区应属于非敌对性质的,如果逃往敌对国家或地区的,应当依照本法第l09条的投敌叛变罪论处;如果是擅离部队或者逾假不归,情节严重的,可按擅离军事职守罪、逃离部队罪等论处。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公司成立的要件有哪些?一、公司成立公司成立是指对已具备法定条件,完成申请程序的公司由主管机关发给经营执照从而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成......
·肇事逃逸新标准是什么?
肇事逃逸新标准是什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
·代书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代书遗嘱有效吗?
遗嘱有多种形式,立嘱人由于种种原因是可以采用代书遗嘱的形式的,这种代书遗嘱也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但必须要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才有效。下面,的我......
·酒后驾车的认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的认定是怎样的一、酒后驾车的认定是怎样的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
·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
·企业融资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企业融资申请书范本怎么写?企业融资是一种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对资金扩张很有用处的手段,也是现代企业中越来越被各企业采用的方法。在企业融资的过程中......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
·结婚借车出车祸怎么赔偿
结婚借车出车祸的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一般来说:(一)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
·谁能成为版权侵权诉讼的原告
谁能成为版权侵权诉讼的原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当事人选择诉讼来解决纠纷。那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法院受理案件后,著作权侵权......
·盗窃罪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盗窃罪认定的情形有哪些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
·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此时肯定是夫妻就离婚方面的事项协商不下或者说产生了纠纷。而想要法官判决离婚的,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