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起诉要孩子要彩礼怎么办?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起诉要孩子要彩礼怎么办?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起诉要孩子
  
  1、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
  
  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双方自己分开就行了,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是跟随女方出生且诉讼之前大多数也是跟随女方生活的,那么在以后的诉讼中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2、子女不满两周岁分手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会判给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分手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分手的
  
  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是由子女自己决定跟谁一起生活。
  
  (二)没有结婚证男方起诉要彩礼
  
  此时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故此需要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争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方法
  
  离婚的父母一方,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做到如下几点,才能更好的争取子女抚养权:
  
  (一)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二)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三)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四)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五)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对于同居关系确定之后,男方父母支付了彩礼,但是男女双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形,一旦同居关系解除,男方提出彩礼的返还请求时,女方都是需要返还全部的彩礼的。若是在同居期间生育了孩子的,此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关系解除后具体由谁来抚养孩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在离婚前约定的财产分配有效吗?
      一、夫妻在离婚前约定的财产分配有效吗  夫妻在离婚前约定的财产分配是有效的。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双方是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婚前财产归......


·驾驶员第一次酒驾会进档案吗
      驾驶员第一次酒驾会进档案吗?第一次酒驾会进档案的,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有记录,在公安机关可以查询到。相关部门一般按以下方法保管记录:1、......


·员工擅自离职违约金如何支付?
      员工擅自离职违约金如何支付?一、员工擅自离职违约金如何支付?1、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可以约定违约金:(1)接受了用人单位的专项培训,并......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依据是什么?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依据是什么?互联网是当今社会人们交流的主要渠道,人类如果失去了互联网将失去许多有趣的社交方式。但是在互联网上有......


·单方提离婚有哪些限制条件
      单方提离婚有哪些限制条件任何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


·一、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有哪些?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有: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等情况。工伤认定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


·下班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下班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


·合同生效条件的约定有效吗
      合同生效条件的约定有效吗有效。《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有组织犯罪类型具体有哪些?
      有组织犯罪类型具体有哪些?有组织犯罪类型如下:1、组成主体来划分标准,可以分为自然人构成的有组织犯罪和法人构成的有组织犯罪。2、活动性质为划分标......


·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确定的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
      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确定的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