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继承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遗嘱继承什么时候开始生效一份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遗嘱,在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开始。法律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定。因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如果接受遗产的人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在法律上属于遗赠,主张遗赠的时效是受遗赠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一直处于原始状态,没有人提起继承,也没有侵权行为出现,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随时可以提起遗产分割。二、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什么条件(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同时,还要求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遗嘱人是神志清醒的,也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不然均会影响到所订立的遗嘱的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几种
      不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几种一、不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几种(一)在先权利使用时不构成商标侵权。使用人对自己享有权利的标记进行正当使......


·怎么处罚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怎么处罚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


·酒驾事故第二天报保险是否可以?
      酒驾事故第二天报保险是否可以?酒驾后第二天报保险是不可以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醉酒驾驶属于免赔事项。对于驾驶人醉酒......


·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一、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法人作品,也称单位作品,是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


·海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海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2020海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类区38750元/亩、二类区37750元/亩、三类区36750元/亩、四......


·把遗产捐给国家可以吗?
      把遗产捐给国家可以吗?把遗产捐给国家显然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


·养老保险要不要补缴
      现在的社会老年人越来越多,年纪大了没有赚钱的能力,所以他们都会在年轻的时候给自己交一份保险,交上钱之后等到老的时候就会给他们开工资,这是对他......


·贩毒案件可以监外执行吗?
      犯罪人因触犯刑法被依法审判收监之后如果想提前出狱,可以考虑多立功从而符合减刑的的条件。另外,如果犯罪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怀孕还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一、民法典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


·不属于工伤的?
      不属于工伤的有哪些情况一、不属于工伤的有哪些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


·离婚诉讼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诉讼程序需要多长时间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