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

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
  
  一、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
  
  要砍伐树木,必须向林业行政机关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界定的数量、地点、时限进行采伐,否则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八条:采伐林木必须中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关于砍伐树木需要获得许可证的规定是怎样的?
  
  《森林法》
  
  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第五十七条 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
  
  第五十八条 申请采伐许可证,应当提交有关采伐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权属等内容的材料。超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面积或者蓄积量的,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
  
  第五十九条 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的,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发采伐许可证。但是,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采伐许可证:
  
  (一)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
  
  (二)上年度采伐后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
  
  (四)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禁止采伐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即使树木是自己种植的,在没有按照要求获得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之下,也是不得砍伐的,否则砍伐树木的行为会构成刑事犯罪。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获得采伐许可证的程序比较麻烦,就自己伪造该证件,也不能向他人购买假证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子公司破产清算利好是什么?
      子公司破产清算利好是什么?公司的运营受到会很多因素的干扰,如政策,经济状况,和员工的情况等等,当资金运转不过来的时候,公司就面临破产的危险。......


·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有哪些
      一、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有哪些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


·再审是否会中断诉讼时效?
      再审是否会中断诉讼时效?一、再审是否会中断诉讼时效?不会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属规定是什么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属规定是什么在我们的生活中,物品一般是对应的有所有权人的,但是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埋藏物是没有所有权人的。有的人发现了埋藏......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


·民事诉讼羁押如何进行诉讼?
      民事诉讼羁押如何进行诉讼?1、民事诉讼中案件还没有立案,被告即被羁押(未委托代理人),民事诉讼还能顺利进行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因为我国......


·再审案件笔迹鉴定申请可以吗?
      一、再审案件笔迹鉴定申请可以吗?可以申请;如果原审,包括一审、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再审过程中就可以申请对笔迹......


·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
      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有哪些离婚条件是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


·聚众斗殴被网上通缉会被判刑多久?
      聚众斗殴被网上通缉会被判刑多久?聚众斗殴发生后,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往往都会被公安机关进行网上通缉,这个时候对犯罪人就有非常大的影响,因......


·抵押未登记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抵押未登记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一、抵押登记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


·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为被执行人的,法院应当将该字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一并列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3.在执行案件立案时,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为被执行人的,立案部门应当将生效法律文书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