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审行政判决法律适用的类型有几种?

一审行政判决法律适用的类型有几种?
  
  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七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1、维持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的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人民法院才能作出维持判决:一是证据确凿,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认的事实,具有充分证据证明其真实存在。二是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即适用了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条文款项,而且处理的性质、形式和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符合法定程序,即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2、撤销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作出的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撤销判决分为判决全部撤销、判决部分撤销及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情况。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
  
  3、限期履行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认定被告具有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作出的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判决。
  
  此类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符合法定条件,向被告申请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告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
  
  (2)被告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及社会保险金。
  
  (3)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被告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人民法院作出限期履行判决,应具备以下条件:
  
  (1)被告对行政相对人依法负有履行职责的义务。
  
  (2)须由原告向被告依法提出申请,被告有拒绝履行、拖延履行的行为,或者对原告的申请置之不理,不作答复。
  
  (3)原告向被告提出申请,应当符合法定条件。
  
  (4)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应明确指出所履行职责的内容和履行的期限。
  
  4、变更判决。即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人民法院作出的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法院判决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所谓“显失公正”,是指具有通常法律和道德认识水准的人均可以发现和确认该处罚明显地失去了法律的公正性。
  
  5、确认判决。即人民法院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相应行为合法或者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
  
  (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6、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依法予以驳回的判决形式。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被起诉人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如行政机关无作为的法定职责等。
  
  (2)被诉具体行政行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虽然从学理上看,这种情况也可以做出维持判决。但维持判决一经做出,行政机关日后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进行修正时,就要收到判决既判力的约束。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则可以较好地避免适用维持判决可能给修正工作带来的障碍。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此时,法院至多只能以思凡建议的形式,建议行政机关调整被诉的行政行为。
  
  (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7、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出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这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的法律基础。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以行政诉讼为主,附带一并解决民事争议,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目前此类判决形式仍在试点工作阶段。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的适用条件:
  
  (1)必须是行政裁决行为中涉及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讼民事行为;
  
  (2)行政裁决被认定违法;
  
  (3)有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只能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在二审程序中不得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审给出的行政判决类型有很多种,执法人员会针对于不同的案件作出不同的处罚;但不管是什么样的案件都需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才可以进行实施,如果在判决了之后一方有任何不服的情形,那么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签订内容都是哪些方面的
      合同签订内容都是哪些方面的一、合同签订内容都是哪些方面的为了示范较完备的合同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如下条款,提示缔约人:1、当事人......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补办?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补办?在我们国家,公民享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公民享受土地使用权的证书,只有......


·家庭内部财产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吗?
      家庭内部财产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吗?家庭内部财产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有效,应当遵守。家庭成员......


·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有什么效力
      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有什么效力一、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1、占有的条件不同......


·新婚姻法 同居与事实婚姻的界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同居与事实婚姻的界定是什么?同居是一种微妙的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同居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婚前同居,一种是婚后同居。而在法律层面上......


·有关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明确规定
      有关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明确规定有关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明确规定?我国法律制度没有关于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的明确规定,共同遗嘱的法律......


·身份证过期一年了,补办有影响吗?
      身份证过期一年了,补办有影响吗身份证过期对补办不会有影响。身份证过期了如果不补办,会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身份证来证明自己身份时带来不便: ......


·一、薪酬与劳动合同的不同怎么办?
      一、薪酬与劳动合同的不同怎么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集证据并提起仲裁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诉讼。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


·交通事故撞死人怎么处理,相关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想避免但又高发的事件之一。但不少生命都在交通事故中流逝。交通事故撞死人怎么处理?如何处理才能保护到双方的权益不加倍的受损?交通事故撞......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多久?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多久《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


·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是什么?
      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是什么,怎么写?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