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谁有权可以主张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谁有权可以主张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此外,关于起诉重婚罪后能否撤诉,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二、重婚罪的认定根据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应当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此规定,实践中构成重婚罪的行为可以归纳为三种: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三是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司法实践中,第一种重婚行为较为明显,但第二种类型因较难把握更值得关注,尤其是要理解何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婚姻法第3条除了“禁止重婚”,还规定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可见刑法下的“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婚姻法下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非同一概念,前者属于犯罪行为,后者属于一般出轨同居行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释义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据此,区分重婚罪行与一般出轨同居行为的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仅是偶尔、临时的姘居,既不属于重婚,也不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重婚”。如果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却不以夫妻关系相待,也不属于事实上的重婚。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对于重婚,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因重婚行为同时提起离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因导致离婚的责任完全在于过错方,因此不论是在物质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方面都应当给予无过错方充分的救济与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吗
      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吗?合同的履行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履行的过程需要注意很多的细节。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会出现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妨碍他......


·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补偿
      说到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时,通常都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做出的,但也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单位都需要对劳动者做出补偿。那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此时解......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年××月××日出生,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


·律师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强吗
      律师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强吗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


·刑事赔偿延长期限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延长期限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延长期限规定是法律当中并没有规定刑事类型赔偿案件可以延长时间。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三年,自国家机......


·杭州高温费多少钱?
      2017年的夏天,炎炎夏日酷暑难耐,可是依旧有很多室外工作者在烈日的暴晒下不辞辛劳地工作,其实,我国对于在高温下工作的职工都是有高温补贴的,无论......


·第三方代理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第三方代理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一、第三方代理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基金资产只在银行,并且成......


·本人不方便管理出租房屋时可委托他人代理或委托中介公司出租。委
      本人不方便管理出租房屋时可委托他人代理或委托中介公司出租。委托他人时应签订详细的房屋委托出租合同,写明委托事项、房屋信息、出租意愿、房主信息......


·诉讼请求标的物标的额的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请求标的物标的额的规定是怎样的1、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


·如何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的流程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起诉离婚时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


·民事诉讼管辖权转移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权转移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管辖权转移的规定是把转移分为两种情况,其中一种就是在等级比较低的法院审理时的案件会因为情况复杂额人不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