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和解协议签订注意点?

和解协议签订注意点有哪些
  
  一、和解协议签订注意点有哪些
  
  签和解协议书要注意和解的内容,如和解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其次要看看该协议是否有损害自己权益的条款,如在接受和解金之后,不得就该事项起诉等。要注意违约责任条款。最后双方签字盖章,附上日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
  
  (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二、和解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对原法律文书恢复执行,也要在法定期限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2008年06月04日颁布的新的诉讼法将申请执行的期限修正延长为两年。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因为原规定在实践中往往使愿意努力执行判决或者裁定的当事人感到为难,因为筹资需要较长时间,往往因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太短而影响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
  
  另外,不少个人或者单位作为债权人,往往也因不甚了解这一规定,错过了申请执行期限,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再通过强制执行而获得法院保护。
  
  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法院判决、裁定的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增条文将当事人申请执行期限,无论公民个人或者单位,都统一延长为二年,与诉讼期限相一致,这无疑对维权当事人是好事。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不了解法律对执行和解的规定,特别是申请恢复执行期限的规定。
  
  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且执行申请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那么,权利人的实体权利还是可以保护的。
  
  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可以持执行和解协议,在不超过诉讼时效的期限内,另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对于和解后能否起诉的主要有三种情况:普通第三人的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反悔后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仲裁机构达成的调解协议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或者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此时需要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这是有强制执行力的,一旦签收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异同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异同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一)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别:(1)受理的机关不同著作权是国家版权局受理;专利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重婚罪有孩子怎么判,如何处罚重婚罪?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对重婚犯罪量刑处罚的时候,是没有考虑是否重婚又有了孩子。此时仍旧按照《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犯......


·孕妇交通肇事罪怎么办
      一般不会判实刑。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先取保候审,等生完宝宝哺乳期结束以后再服刑。如果致使受害人死亡,除了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还是会判刑的。违反......


·根据法律规定高中学生打架学校能开除学生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高中生也存在着打架斗殴的现象,所以学校以及家长对于这种问题都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当然很多人对于高中生打架会有一定的担忧,因为可......


·未成年工用工限制有哪些?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推出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近年来有写不法企业回利用雇佣童工来节约企业的开销以提升企业的利润,但是......


·中学生打架学校要怎么处理?
      在校园这个大环境内,除了学习之外,一些学生由于沾染了不良风气有时候会出现打架的行为。当打架行为发生时,学校内的管理老师往往会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职务侵占罪被批捕了多久能去看卷宗?
      一、职务侵占罪被批捕了多久能去看卷宗?当事人及家属是无权阅看卷宗的。律师在案卷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有权阅看和复印案卷材料,但律师也不不允许将案卷......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几周岁
      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


·民间借贷会受保护吗 民间借贷有哪些要注意的
      民间借贷会受保护吗?事实上,您都知道,民间借贷,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否则就不会受到保护。那......


·雇佣司机肇事逃逸并拒绝赔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雇佣司机肇事逃逸并拒绝赔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一般情况下可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般情况下可减刑的情形有哪些?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