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答复投标质疑函期限是多久?

答复投标质疑函期限是多久?
  
  一、答复投标质疑函期限是多久?
  
  答复投标质疑函期限是七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第五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五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投标质疑函处理流程
  
  (一)投诉登记投诉收件签收单及相关证据目录:
  
  1、投诉书;
  
  2、投诉人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质疑函及质疑答复;
  
  4、所有收件和寄件的时间证据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投诉管辖审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审查投诉书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不属于本部门管辖,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起投诉。
  
  (三)投诉书审查要点:
  
  1、投诉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规,是否属于参与投诉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包括符合新规定的潜在的供应商)。
  
  2、投诉级次是否正确,是否属于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所受理的范围,投诉级次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确定。
  
  3、投诉人在投诉前是否已经在知道自已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过质疑(所有投诉事项是否都经过质疑)。
  
  4、是否属于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的投诉,即投诉是否属于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起的投诉。
  
  5、投诉书的格式和内容是否合规。
  
  在格式上是否是书面形式,并且已经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已由本人签字、盖章;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已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在内容上是否已写明下列主要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的投诉事项和明确的投诉请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提交投诉书的日期,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的,是否还提交了授权委托书,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6、是否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四)投诉书允许补充、修改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以下投诉不需要补偿材料,否则予受理
  
  1、投诉书副本不足;
  
  2、投诉事项、投诉请求不清晰;
  
  3、相关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
  
  4、投诉书署名不符合规定;
  
  5、缺少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6、缺少事实、法律依据。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告知投诉人补充事项及补正时间,逾期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任何参与招标的单位,若是对中标的结果存在质疑,此时不管是否有证据证明中标的结果不公平,都是可以在限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提交投标质疑函的,若是质疑请求被受理,那么质疑单位一般会在七个工作日内收到答复。若确定中标结果不公平的,那么签署的招标合同就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
      您知道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吗?我们除了要知道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同时还要清楚在书写的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这样写出来的离婚......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


·无权代表的合同效力规定是什么?
      无权代表的合同效力规定是什么?无权代表的合同效力规定是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毕竟是属于无权代理,需要由公司有权代理人员来进行确认。合同的效力状态,......


·一、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方式有哪些?
      一、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方式有哪些?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方式有协商和诉讼两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


·牙齿司法鉴定能造假吗?
      司法鉴定在诉讼过程中的作用很大,它作为一项证据,因为其结果的权威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判决。所以有些当事人在做司法鉴定的时候会对......


·所谓安置房,是那些开发商由于城市规划或者进行土地开发等缘由进
      所谓安置房,是那些开发商由于城市规划或者进行土地开发等缘由进行土地房屋拆迁,安置给原有户主的居住房屋。所以,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的出售价格较......


·与第三者同居多久以上算重婚
      与第三者同居多久以上算重婚?同居时间长短和重婚没有直接关系,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的就构成重婚。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


·没抚养权的一方有什么权力
      没抚养权的一方有什么权力探望权、教育权等等,和有抚养权的相比除了不在一起同居外,其它权利都是一样的,法律对此没有特别做出规定。母女、母子或......


·继母能够分割父亲婚前财产吗?
      继母能够分割父亲婚前财产吗?继母能继承父亲婚前的财产。婚前财产属于遗产,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寻衅滋事持械是指什么?
      在一些群体性事件中,不法分子乘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对于寻衅滋事的,公安机关会逮捕嫌疑人。法院认定寻衅滋事犯罪,确定量刑标准的......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一、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区分招摇撞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