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怎么办?
  
  一、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怎么办?
  
  1、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并不会受到影响,依旧可以采取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抑郁症是一种医学上的情绪障碍,它无法靠意志来改变,不是你过一会就能淡化的,它会持续至少两周的时间,并且会严重影响你的生活,工作,行为能力,感情生活。若是配偶另一方认为对方的抑郁症是自己无法接受的,可以提出离婚请求。
  
  2、与抑郁症患者协议登记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二、一方有抑郁症能离婚吗?
  
  一方有抑郁症能离婚,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夫妻一方有抑郁症的,依旧可以采取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但若是抑郁症患者的病情十分严重,已经无法正常的做出合理的判断,此时想要离婚的,需要采取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起诉要抚养费要请律师吗?
      起诉要抚养费要请律师吗建议请律师,因为证据固定、文书起草、诉讼程序、法律适用都是你不懂的,诉讼风险太大。只是抚养费,数额不大的话也就几千块......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包括哪些?
      正确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进行房屋买卖的前提条件,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有时候会发生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事情。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包括......


·两次补充侦查要几个月的时间?
      一、两次补充侦查要几个月的时间?每次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


·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拘留多长时间能出来?
      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拘留多长时间能出来?十五天左右,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


·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作为肇事者应该留在事故现场,积极的对事
      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作为肇事者应该留在事故现场,积极的对事故作出处理,这样的情况下减少了损害,那日后承担的责任相对也要小一些。但现实中可能......


·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没有实际照顾子女一方应该履行的义务,不过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可能有的人会问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其实由于各个家庭的情况不......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费用需要多少?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无疑是非常宝贵的一笔财富。因此很多企业都会对之产权贯标认证。但是贯标认证是需要相关的费用的。因此,他们都想要知......


·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怎么办?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分割是离婚财产分配重要的一个环节,双方针对房产的分割办法在法律里有......


·构成累犯的该怎么进行处罚
      对累犯从严处罚,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实践中,受过刑罚处罚的大多数犯罪分子能够改恶从善,但是也有少数受过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不思悔改,再次......


·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约束的怎么处理
      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约束的怎么处理生活当中,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人际关系在日常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民事纠纷,......


·河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河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