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拿着离婚调解书可以去再婚吗

拿着离婚调解书可以去再婚吗办理再婚时,只需要有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就可以了,该调解书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无需法院的生效证明,因为调解书自领取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上诉期的问题。二、离婚调解的简易流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法院调解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一)调解的开始它的开始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二)调解的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三)调解的结束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二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在当今社会普遍的存在,一般双方先进行离婚的时候,人民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在调解不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判离婚的。有了人民法院的诉讼判决书,双方不进行领取离婚证,也是算离婚了,诉讼判决书可以当离婚证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继承人可继承的财产包括哪些?
      可继承的财产包括哪些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具体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土地流转收益补偿标准
      我国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也在紧跟发展潮流,当然农业现代化进程也不会落后,随之而来的是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也明显加快......


·犯了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怎么判刑?
      犯了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怎么判刑?一、犯了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怎么判刑?犯了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文物......


·公司当前市值是股东权益吗?
      公司当前市值是股东权益吗?公司当前市值并不完全是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股东权益亦称产权、资本,......


·专利申请可以写几个作者
      如何成为专利申请的作者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


·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借款单主要是保证我们在日常的出差之中因公务而购买的日常资金充沛,生活中有很多人时需要出差,那么就要对借款单要有一定的......


·敲诈勒索罪怎么取保候审?
      敲诈勒索罪怎么取保候审?敲诈勒索罪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流程具体如下: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


·婚姻无效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婚姻无效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一、婚姻无效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在适用程序法律规范方面应当坚持以下规则:特......


·商业车险一般买哪些手续
      商业车险一般买哪些手续一、车上责任险需不需要买:很多司机都有一种感觉,如果购买了意外保险,出了交通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会做出补偿,虽然车上人员......


·劳动者辞职的手续要怎么办理
      劳动者如果要辞职的话,则需要区分是否在试用期内,然后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用人单位。之后就是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那到底劳动者辞职的手续要......


·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有时间期限吗
      一、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有时间期限吗?遗产继承没有时间期限的,从被继承人去世后可以分割遗产,具体的分割时间没有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