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什么地方办理房产证更名

在什么地方办理房产证更名房产证过户需买家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税费缴纳证明、户口本(暂住证)等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二、房产交易及过户的相关手续: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办理过户手续和按揭贷款时,买卖双方应按规定向房产中介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佣金,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税费,如过户公证费、契税、印花税、评估费、保险费等。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我们可以根据相关的流程办理。办理房产证更名,要看房产证上登记人和需要改成的新房主两人是什么关系:是直系亲属,可以办理赠与过户手续和买卖过户手续,什么关系也没有,只有买卖方式过户房产,才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房屋继承需要缴纳什么税?
      一、房屋继承需要缴纳什么税?房屋继承需要缴纳的税额如下: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


·妻子死亡财产怎么分割合理?
      妻子死亡财产怎么分割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合同发现有违约金可以不签吗
      合同发现有违约金可以不签吗一、合同发现有违约金可以不签吗合同的签订是双方的自愿行为,如果发现合同上有自己不满意的条款,双方可以商议更改条款......


·疫情期间封村封路需要获得批准吗
      封村封路是一般需要经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才可以操作的,因为需要优先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民生物资等车辆通行。对未......


·单位可以辞退55岁老员工吗
      单位可以辞退55岁老员工吗一、单位可以辞退55岁老员工吗?即使年满55周岁员工,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还是可以按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概念具体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概念具体是什么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概念具体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


·房屋继承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房屋继承收费标准是怎样的?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


·一、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可以吗?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


·醉酒驾驶逃逸应该如何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


·公司给员工租房协议怎么写
      有的公司福利待遇好,不仅给员工提供食堂,还提供住宿的地方,而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的地方,有的时候是自己修建宿舍楼,有的则是租房子来提供给员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