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对方吗?

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对方吗?是可以起诉的,一般来说,没有借条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1、找无利害关系的知情人出庭作证,但是仅有人证还不够,还需要有物证协助。2、提供银行转账证明,证明双方有这笔资金的往来,但是如果仅有转账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的话,也无法起诉。3、能证明借款发生的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据。欠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二、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 ,借条就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如果双方在借钱了之后而不打借条的话,那么就需要留下双方转账的证据,还有其它的间接证据,如果借钱者不还钱的话,那么就可以拿到这些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是会很难保障自己权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银行存款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银行存款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银行存款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的?银行存款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具体如下所述:1、......


·法院判决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法院判决离婚流程是怎样的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


·社会抚养费交不起怎么办
      社会抚养费,通俗的来说就是向社会交钱的行为。为了调解自然的资源利用和环境的保护,适当的补偿政府的公共事业所投入的经费,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


·借两万块人民币欠钱不还怎么办
      借两万块人民币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处理2、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


·工伤认定和医保关系是怎样的?
      虽然说在职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伤保险,但是依旧有很多人在受工伤时会选择医疗保险,并且往往会忽视自己的工伤保险。而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在进行完工......


·一、离婚多久可以申请重新分配财产?
      一、离婚多久可以申请重新分配财产?协议分割财产后反悔的,可在1年内提出重新分割,即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协议。提出的理由应该是订立协议时存在欺......


·夫妻办离婚会有赔偿吗?
      夫妻离婚会有赔偿吗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中处罚的权力是什么?
      当一些人在日常的行为准则上触及法律的底线犯法时,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的人来说,为了给予惩戒,在执法时,国家赋予公安机关行......


·车祸后保险公司的拒赔的原因是什么
      车祸后保险公司的拒赔的原因是什么一、车祸后保险公司的拒赔的原因是什么出险后,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提供事故的相应证明。经保险公司的理赔人......


·谁来进行代理执行遗嘱?
      谁来进行代理执行遗嘱?代理执行遗嘱的是遗嘱人指定的。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


·山西榆次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山西榆次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