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出了借条钱没收到该怎么处理?

出了借条钱没收到该怎么处理?出了借条钱没收到借款人首先可以要求对方将钱打到自己的账户之中,若是对方不仅不给钱,还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此时书写了借条的一方可以答辩称没有实际收到借款,要求出借人提供付款证据证明已经向自己付款。这种情况属于借款合同已经生效,但出借人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所以,债务人可以不偿还债务,但也可以要求出借人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借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二、借条丢了怎么办?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他出的借条遗失而赖帐,债权人只好自认倒霉,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下列措施可根据情况相宜采取:首先,千万要做好“保密,”因为如果让债务人觉察他出的借条丢失,下面列举的措施很难进行。1、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2、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帐,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三、借条的注意事项需要注意以下五点: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3年。出借人有可能会在他人书写借条前后采取现金支付、转账等的方式,将协商确定的借款金额交付给借款人。为了避免纠纷,大多数人会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借款金额,支付凭证需要保管好,若是后期对方不还钱,此凭证可以证明自己确实将钱给借款人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可以成立清算组吗
      法院判公司解散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可以的。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


·经济市场中的商人行贿会被判刑吗
      一、经济市场中的商人行贿会被判刑吗行贿数额不大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行贿数额较大,达到了行贿罪立案标准,构成行贿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


·醉酒驾驶如何申请缓刑
      缓刑是不能申请的,只能法院自己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适用于以下几种条件都满足的情况: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人不是......


·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既然如此,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如何对企业股东剩余财产分配?
      一、如何对企业股东剩余财产分配?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


·无效婚姻第二次登记是否有效
      无效婚姻第二次登记是否有效?无效婚姻第二次登记也是无效的,但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


·汽车司法鉴定要多少钱,程序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通常汽车在发生事故......


·如何申请转让商标注册或申请?
      一、简要说明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


·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现在很多投资者都乐于购买债券,相对于股票而言,投资债券的风险较小。收益也比较稳定。债券的品种有很多,国债、公司......


·注册资本还没交齐怎么注销公司?
      注册资本还没交齐怎么注销公司?注册资本还没交齐需要补缴完毕之后,注销原来的公司,因为对于一个公司成立来说的话,虽然当时并不需要实际的缴纳所有的......


·监外执行和假释区别条件是什么
      一、监外执行和假释区别条件是什么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