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口述作品如何申请版权登记 ?

口述作品如何申请版权登记
  
  ?一、口述作品如何申请版权登记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
  
  1、软件著作权;
  
  2、文字作品;
  
  3、口述作品;
  
  4、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5、美术、建筑作品;
  
  6、摄影作品;
  
  7、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8、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口述作品是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口述作品的作者可以向当地版权局申请版权登记,但需要提供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材料。
  
  二、著作权登记的作者条件
  
  必须具有创作能力;须实际进行了创作活动,并创作出了作品。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7、 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体形象的图片。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13、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挡。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文挡: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15、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三、著作权登记的法律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判决几个孩子怎么抚养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如果关于孩子是很难决断的,夫妻双方如果协商不好就会起诉到法院,在法院判决时,一般是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离婚判决几个孩子怎么抚养的规定......


·偷一罚十构成敲诈吗
      偷一罚十构成敲诈吗是否构成敲诈需要根据案情来看。无论是个体超市还是大型连锁超市,都是从事市场经营的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机关,不享有公权力,......


·员工主动提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在如今的社会,一些单位的人事流动都比较大,员工因各种原因辞职是比较常见的。我们知道,被单位无故辞退可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不过,如果是员工主动......


·劳动合同中工资包括
      劳动合同中工资包括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 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而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则又要依具体情况看是否......


·合同期满辞退了需要补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需要注意什么?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需要注意什么?在当今社会中,不缺乏公司与公司、公司与外企之间的合作,这样不仅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同时也是为了获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审理,我国是有相关是司法解释的,是需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审理,我国是有相关是司法解释的,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审判的。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建筑工程审计流程是什么?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方法?一、建筑工程审计流程是什么?1、应在建设项目正式立项时,即将其纳入审计视野,关注其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式......


·股东强行分红是否构成犯罪?
      股东强行分红是否构成犯罪?股东强行分红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犯罪,股东是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在“挪用”上。所谓“挪用......


·职务发明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职务发明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休、调离原单位或者劳动人事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