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伙人失踪企业解散可以申请吗?

合伙人失踪企业解散可以申请吗?
  
  一、合伙人失踪企业解散可以申请吗?
  
  合秋人失踪企业是可以解散的,但需要符合条件,对于合伙人失踪导致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之后由代管人履行代管职责。公司无法正常运营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解散公司。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失踪之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
  
  二、合伙企业可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三、公司解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进行解散必定是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而对于合伙企业需要解散的话,那么就需要得到合伙者的认可,如果一方失踪,那么就必须要先由法院宣布是属于失踪的人口,而由其亲人来处理公司的所有事情,包括企业解散也需要得到代管者认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夫妻农村分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夫妻农村分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


·法定继承中继承者怎么分配遗产
      法定继承中继承者怎么分配遗产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根据《继承法》的相......


·法律援助拒绝辩护可以吗?
      法律援助拒绝辩护可以吗?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这表明拒绝接......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一、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可以主张的,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1、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解除方法有哪些一、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解除方法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校车超载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载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超载的违规行为我国屡禁不止,主要超载的行为不能及时的发现,一直以来校车安全是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校车超员是严重的......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一、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


·疫情银行贷款可以逾期支付吗?
      疫情银行贷款可以逾期支付吗?可以申请逾期还款,但需要由银行机构进行审查认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


·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规定是什么?
      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规定是什么?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


·劳动仲裁调解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仲裁调解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员工如果没有劳动仲裁结果书的话,是没有办法向我国人民法院提交解决劳动争议的。也就是说,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不同......


·被判缓刑能不能外出打工
      被判缓刑能不能外出打工不行。现在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就是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