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

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法律规定打印的借条是否生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条无论是自己手写还是机打下来的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过要求符合有关规定,那么借条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在判断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并不是看借条的形式。但是电脑打印的借条就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免这些借条不生效。比如说,机打的借条的签字必须是手写的签字,还需要有本人的手印。若债务人的签字不是本人亲笔签下的,则难免出现债务人抵赖的情况,或者狡辩这个签名不是自己亲手签下的,以此来拒绝偿还债款。那么这时候这张机打的借条也是不存在任何法律效力的。所以一定要注意,有关于签字的地方一定要手写。那么对于机打的借条也有一定的书写规范:1、 机打的借条的借款金额应该用大小写表示,注意大小写应该书写规范;2、 机打的借条的借款日期以及还款日期也应该写明,其中日期应该书写规范3、 如果借款存在利息,那么应该写明利率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4、 打印下来之后的借条不应该留白太多,避免给其他人在上面增加内容。5、 如果此次借款存在担保人,那么应该在核对完担保人的身份信息后,在借条上写明担保人的名字及其身份信息;6、 借条上关于债务人债权人的姓名以及身份信息应该仔细核对之后再填入。在现实生活当中,不仅仅是民间借贷关系需要打借条,如果是在借承兑关系当中也是最好打一个借条,这样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一种非常充分的保障,当然了,在打借条的时候,也需要明确一下借条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对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实际对事故现场作出勘验、检查,而要是现场被破坏了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导致最终处理的结果有所偏差,因此就需要对交......


·怎么确定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
      只有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的,此时离婚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那么您知道该如何确定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吗?对于很多人来......


·欠条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欠条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欠条起诉流程是怎样的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很多时候政府修建公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中需要用到居民的土地,这个时候他们就会想居民征收土地并且对被征收......


·在夫妻关系里面
      在夫妻关系里面,无论男方当事人还是女方当事人,假如是因为其中的某一方出轨而导致这段婚姻关系破裂,那么在后面的财产分割上面,法律会更加倾向于保......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一、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1、申办范围患者及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


·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部山区 ......


·证券从业公司法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证券从业公司法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我国的经济能力在全世界也算得上是名列前茅了,所以经济发展了以后,那么对应的公司肯定也比之前要多,公司会遇到很......


·信用卡不还刑事拘留多久?
      信用卡不还刑事拘留多久?一、信用卡不还刑事拘留多久如果及时还款拘留最长37天,如果不及时还款就有可能被判处刑罚对于欠银行信用卡钱逾期不还......


·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
      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颁布,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条例规定“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