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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假未休能要经济补偿金吗?

一、年假未休能要经济补偿金吗?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和标准都是法定的。那么如果是劳动者在岗期间没有休年休假,注意非因自身的原因导致的问题,比如自己自愿放弃,劳动者满足年假的规定的,公司没有调休也没有给予合理的年假工资(一般是工作日工资100%+法定补偿200%工资计算,也就是三倍工资),那么在劳动者提出离职的时候,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并不是所有的未休年假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比如仅以未支付年假法定补偿工资即200%工资的部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实践中将不能得到支持。因为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第二项中“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经济补偿金的主张将不能得到支持。
  
  二、哪些人享有年假?年假不享有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值得注意,因长期请病假的年假可不享有年假,具体规定如下: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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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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