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患新冠肺炎隔离期间单位能否解除或者终止合同?

员工患新冠肺炎隔离期间单位能否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根据规定,员工患的新型冠状肺炎后不可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在实施隔离期间的、密切接触者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都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还需要按照正常的工资支付,如果是超过一个月的,那么也需要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水平,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员工在迟延复工期间工资应按何种标准发放?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侵权中间商要赔偿吗?
      商标侵权中间商要赔偿吗?是要赔偿的。中间商是指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参与商品交易业务,促使买卖行为发生和实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或个人。......


·假释属于哪个部门管辖2023
      一、假释属于哪个部门管辖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有哪些区别?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有哪些区别?一、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有哪些区别?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不是一个意思。重组与重整都是在公司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进......


·公司清算中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A.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


·团伙诈骗100万业务员判几年
      经济诈骗罪10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本人的犯罪情节、实际联系的业务量多少等因素决定......


·目前长沙社保补缴上了算满一年社保吗?
      社保缴费是一个连续性的行为,如果中间断交的话是会重新计算时间的,但是如果在错过了交社保日期后来把它补上的话算不算连续缴纳社保金呢,下面就跟我......


·一、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要给经济补偿吗?
      一、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要给经济补偿吗?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


·何种情况下消协可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消协可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情形有: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


·15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包括什么情况?
      15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包括什么情况?一、15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包括什么情况年满15周岁的孩子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如软件著作权一直未登记有什么后果?
      想要让法律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就必须按照法定流程去国家机关处登记,尤其是在软件开发方面的著作权就更加被公众所重视,但并不是所有的软件开发者......


·加班费该如何计算 怎么算加班费
      在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的加班情况与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支付给加班的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但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其实都不清楚这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