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无效婚姻的证据有哪些?

起诉无效婚姻的证据有哪些?(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三)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且婚后难以治愈的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该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证明婚前患病,婚后难以治愈的相关材料。同时,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无效婚姻的案件后,如果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会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一并判决,所以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最好还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书、银行账户、支票等各种财产清单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意见。二、如何处理无效婚姻?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婚姻法规定的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3、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在我们国家对于无效婚姻进行处理的时候,是需要有利害关系人首先向法院进行申请,否则法院不会主动对于这个婚姻来进行审查的。在提出申请的时候,也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无效婚姻的状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法中如何规定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什么?
      刑法中如何规定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什么?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范本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范本答辩人: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对A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


·刑事和解撤案规定
      刑事和解撤案规定一、刑事和解撤案规定在我国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是没有撤销的权利的,对于轻伤案件的刑事和解,公安机关不可以进行撤案,只能从宽......


·按揭房屋能不能再向银行抵押贷款
      按揭房屋能不能再向银行抵押贷款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的,可以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但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对贷款房屋以及其他要求是较高的,一般只有......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律师的?
      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谈不拢的话,就需要走司法诉讼程序,交给法院处理。当事人起诉离婚,需要聘请一个律师,毕竟离婚案件涉及到法律知识很多,绝大......


·2023年男方生育险报销是否可以
      男方生育险报销是否可以?男方生育险报销是可以的,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限制有哪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限制有哪些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


·能起诉警方行政不作为么?
      能起诉警方行政不作为么?当警方作出行政不作为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作为的义务来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中国的行政组织法,各行政机关都有......


·结婚夫妇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结婚夫妇分居多久自动离婚一、结婚夫妇分居多久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


·欠债不还多久过诉讼时效
      欠债不还多久过诉讼时效一、欠债不还诉讼时效1、如果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据,还要看是不是在上面写明了还款日期。写明了还款日期的,从期满的次日起算两年......


·贩毒承担刑事责任是什么
      贩毒承担刑事责任是什么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