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前隐瞒精神病算无效婚姻吗?

婚前隐瞒精神病算无效婚姻吗?婚前隐瞒精神病不算无效婚姻,这是属于可以被撤销的婚姻,具体理由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精神病能离婚吗精神病能离婚,具体理由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十项 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对于婚前并不知道配偶患了精神病,婚后偶然发现对方是精神病人的,被隐瞒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关系的请求的,此请求若是在发现对方有病的一年内不提出,那么婚姻关系就会转变为是有效的婚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伤害
      一般伤害需要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具体而言,各个赔偿的标准计算如下:1、医疗费......


·撤销父母监护权的主体是谁?
      撤销父母监护权的主体是谁?撤销父母监护权的主体是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


·未成年人可以订立合同么
      未成年人可以订立合同么一、未成年人可以订立合同么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下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但是关于其行......


·之前被监视居住如何抵刑期?
      监视居住如何抵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


·检察院审查起诉超过期限怎么办
      检察院审查起诉超过期限怎么办?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担任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律的相关规定重婚追诉期多久?
      法律的相关规定重婚追诉期多久?一、法律的相关规定重婚追诉期多久?1、重婚罪追诉期是五年。从知道犯重婚罪之日起,经历满五年,就过了诉讼时效......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房屋租赁在我们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这我们也是知道的。但是,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


·现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有什么原则?
      现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有什么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


·什么是等价有偿新民法总则?
      什么是等价有偿新民法总则?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基本原则,是指适用于民法全部领域的准则。如公序良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