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姻无效后能否赔精神损失费?

婚姻无效后能否赔精神损失费?婚姻无效后不一定能赔精神损失费,因为法律规范并没有强制必须要支付此类赔偿,而仅仅规定了有权提出获得赔偿的请求。具体是否获赔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婚姻无效可以上诉吗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具体理由如下:1、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根据此条之规定可看出,采取一审终审制的仅限于婚姻效力的判决,而对于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则适用两审终审制。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同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处理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上诉。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任何已经结婚了的人,在发现自己的婚姻属于法定无效的婚姻时,都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请求。根据法律的规定,若是法院受理后,审理案件的过程之中,发现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此时是不会判决原告胜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缴纳罚没款申请延期期限可以吗
      一对缴纳罚没款申请延期期限是多少时间?罚没款申请延长是没有时间期限的。一般的行政处罚罚款只有最后缴纳期,无特殊情况或经过批准不存在暂缓、延期......


·民事诉讼法二审判决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二审判决是什么?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在我国,由于实行两审终审制,所以有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


·长沙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在工作中受的伤会被判定为工伤。劳动者可以先去医院治疗,然后依据医院的诊察结果去相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不过,鉴于每个地区的工伤鉴定程......


·股权转让是否涉及契税?
      股权转让是否涉及契税?一、股权转让是否涉及到契税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


·彩礼返还举证一般由谁承担
      在对彩礼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不可避免的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否则纠纷可能就不会那么容易得到处理。那此时彩礼返还举证责任一般是由谁来承担......


·离异后不给于抚养费要如何处理
      离异后不给于抚养费要如何处理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


·派出所对吸毒拘留多少时间?
      派出所对吸毒拘留多少时间?一、派出所对吸毒拘留多少时间?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2023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


·房屋长期租赁合同范本无偿使用是怎样的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长期租赁合同范本无偿使用是怎样的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无偿使用是指房屋提供方和房屋使用方在友好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房屋无偿使用事宜上协商一致的......


·承包饭堂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承包饭堂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承包饭堂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将出场、离场、金钱结算、职责约定清楚。合同是一件十分严厉的工作,它能够清晰标准两边......


·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
      组织卖淫是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一种罪行,十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组织卖淫罪要受到刑法的制裁,那么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呢?组织卖淫罪的审判流程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