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条时效法律效力是多久?

借条的时效法律效力为三年;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证明债权债务最重要的赁证,但对于此赁证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最长的时效为三年,而对于保护的期限为二十年,只要在这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提出保障自己债权的要求,那么法院就不会在受理此案件,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自己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是什么一、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是什么?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量刑
      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


·故意伤害多人轻伤怎么量刑
      故意伤害多人轻伤怎么量刑?故意伤害多人轻伤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


·在我国规定的劳动合同转移补偿吗?
      在我国规定的劳动合同转移补偿吗?职工调动、转移工作单位,均应通过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来实现。这里要区分两种情况......


·延迟交房
      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


·第三方支付结算流程
      第三方支付结算流程一、第三方支付流程1、网上消费者浏览检索商户网页。2、网上消费者在商户网站下订单。3、网上消费者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直......


·偷东西是否一定构成盗窃罪
      生活工作中,其实也是经常看到小偷小摸的行为,类似于这样偷东西的行为,有的人认为就一定会构成盗窃罪。其实不然,偷东西的行为只有达到了一定标准或......


·棚户区拆迁残疾人的房屋按照多少比例?
      棚户区拆迁残疾人的房屋按照多少比例?一、棚户区拆迁残疾人的房屋按照多少比例?比例和其它人一样,就看要选择什么方式来进行置换;房屋拆迁对残......


·不予批捕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
      一、不予批捕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


·一天时间可以写两张借条吗?
      一天时间可以写两张借条吗?一天时间可以写两张借条,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书写借条。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


·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4、房屋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