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哈尔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哈尔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哈尔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类型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土地证,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不管是在什么地区,在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都是可以提出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请求的。目前不少村户都没有土地使用证,对于此种没有获得使用权证类型的土地,若是遇到政府征收土地,是有可能会影响到是否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国有资产可不可以抵押担保 一、国有资产可不可以抵押担保?
      国有资产可不可以抵押担保一、国有资产可不可以抵押担保?国有资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押的,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财产......


·一、安徽省办理醉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安徽省办理醉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进一步规范现场调查1、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要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酒后......


·新买的房子不住也要交物业费吗
      新买的房子不住也要交物业费吗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


·北京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北京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工伤认定由设区的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此系行政行为。工伤伤残等级由设区的市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委员会的医学专家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个人与公司著作权争议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个人与公司著作权争议处理的方式有哪些?途径一:调解。《著作权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


·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举证由谁来进行?
      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举证由谁来进行?一、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举证由谁来进行?在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举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一、醉驾行政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一、醉驾行政处罚的内容是什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


·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知道是为了有效保障那些因为需要得到赔偿的赔偿请求人的权益而出台的一项相关法律,法律明确的表示对于国家赔偿人和赔偿的义务机构之间的监督......


·上海高温费有多少年历史?
      上海地处我国副热带高压区域,夏天高温天数多,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企业要为职工发放高温费。按照目前的标准,每人每月可以领取到不低于200元的补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