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7)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二、女方应如何在同等条件下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和孩子交流是重要前提谁能够把握孩子的生活,谁就会有主动权。毕竟法院在判的时候考虑的是父母谁和孩子生活的时间长,谁能够给孩子更加舒适与安逸的生活。所以,在平时生活中一定要和孩子多交流。避免产生隔阂。2、个人素质的高低男女双方的素质决定了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在确保能给孩子相对安全的环境下才能让孩子茁壮成长。3、让父母照看孩子法院在判的时候根据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看的情况而定,所以平时就要注意多多让自己的父母帮忙照看孩子。4、财产情况一般作为家庭女性是没有稳定的工作,所一旦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必须找一个高薪的工作。在民法典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改变并不影响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而且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监护权的时候,都会优先选择夫妻哪一方能带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条件和水平是否达到抚养孩子的标准。但是对于这个抚养标准的条件,男方有着先决优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过错推定原则与过错原则的不同之处?
      过错推定原则与过错原则的不同之处?在我国《民法典》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中有这样的规定:当我国公民或者法人有侵犯国家的、集体的利益时,或者是侵犯他人......


·离婚财产分割的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夫妻双方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财产分割部分达不成协议的,将需要通过律师来进行解决,不管是什么案件,律师代理都是要给律师费的,由于很多人对......


·离婚可否分割未过户房产
      对于未过户的房产,从法律意义上面讲就不属于当事人所有。那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发现一方有未过户的房产,那么此时是否可以要求进行分割呢?就这......


·代书遗嘱范文中有什么内容
      若遗嘱人委托他人代自己书写遗嘱的话,这种情况就属于代书遗嘱。通常由有资格的人担任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愿书写遗嘱内容。对于代书遗嘱范文来讲,......


·如何撰写房屋赠与合同书?房屋赠与合同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如何撰写房屋赠与合同书?房屋赠与合同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您都知道,房屋赠与合同书指的就是捐赠者和受赠人之间达成了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一种协议......


·镇政府擅自出售已征收土地合法吗
      镇政府擅自出售已征收土地合法吗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税务渎职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常见的贷款方式,在办理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那么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呢?在进行住......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哪些形式?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哪些形式?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债权债务概括移让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


·家庭财产的特征包括哪些?
      我们经常听到家庭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词。我们知道,家庭财产是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拥有的。那么,家庭财产的特征包......


·合同诈骗罪刑法第几条?
      合同诈骗罪刑法第几条?在《刑法》中具体对不同的罪名作出了量刑标准规定,法官对罪犯进行处罚就需要在规定的量刑范围内,同时结合实际的犯罪情况作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