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最少判几年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最少判几年根据《刑法》第125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千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5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15千克以上、雷管15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150米以上的,属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于爆炸物本身的价格不高,且需要量又较大,所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爆炸物数量往往很容易达到情节严重的起点。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的特征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1)、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的必须是枪支、弹药与爆炸物。枪支、弹药是指军用的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射击运动的各种枪支、狩猎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和能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以及上述枪支所使用的弹药;发射金属弹丸的钢珠枪,也包含在内。”此外,对私自制作土枪去出售,或者将体育运动用枪改装成火药枪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构成犯罪的,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予以处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以犯罪论处。至于爆炸物,则是指具有较大爆破性或杀伤性的爆炸物,既包括军用的爆炸物,如地雷、炸弹、手榴弹,但不应包括烟花、爆竹。(2)、必须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非法制造,是指非经国家许可擅自制造(包括改装、配装)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买卖,是指违反有关法规,购买或者出售枪支、弹药、爆炸物;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非法运输,是指违反有关法规,转移枪支、弹药、爆炸物存在地的行为。非法邮寄,是指违反有关法规,通过邮政部门寄递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储存,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爆炸物面为其存放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故意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或者储存。不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实施上述行为的,不成立本罪。炸药本来是极其危险的物品,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爆炸,带来严重的后果,不仅会给自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还有可能危急他人安危,刑法明令禁止违反规定私自储存。虽然是经过合法手续领取的炸药,但有人却偏偏把这些危险品非法藏在工地,就属于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的隐名股东有效力吗
      公司的隐名股东有效力吗?1、隐名股东和公司签订的协议在公司内部是有效力的,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


·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在最初办理的时候就会将申请人的信息直接录入到土地管理部门的内部系统当中作为日后依法规范的依据,但是如果公民自己出现了转让或者售卖的......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样式)委托人:                            受托人: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随着经济的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步入小康生活。随着家庭生活的不断提高,小轿车的数量也随之增加,伴随而来的不单单只有生活的便利,还有车祸。车祸会......


·买并购基金收益的方式
      买并购基金收益的方式专业化的并购基金在盈利模式上有七种模式一、“资本重置”获利并购基金可以通过资本注入降低企业负债,即实现资产负债表的......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包括什么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终断,因此,无论孩子被法院判给了夫妻中的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一般表......


·土地使用年限20年贷款是否可以
      一、土地使用年限20年贷款是否可以?可以,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


·劳动法不签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法不签合同怎么处理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和单位协商解决;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仲......


·最新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一个比较公平、公正的行为,我们在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一般是有专业的人员和仪器来帮助做司法鉴定,而且,在进行鉴定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鉴......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称号是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称号是什么?称作犯罪嫌疑人,参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是“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中......


·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量刑情况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是最常见的,有期徒刑顾名思义就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处罚,那么您知道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吗?现在,我们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