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后财产协议离婚时有效吗?

婚后财产协议离婚时有效吗?首先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再次,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这样可以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而实际约定的内容,当然就包括了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等情况。最后,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要注意,对于这样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也就是之后一方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该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夫妻相处了一段时间,觉得还是应该就各自财产作出约定,其实这也是允许的。所以并不是只能在结婚之前才能就财产问题作出协商约定,这也是需要大家重点注意的地方。一般在婚内约定的财产协议,就称之为婚内财产协议,主要要是涉及到夫妻两人财产的问题。其中约定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可以,约定双方通过“AA制”的方式生活也是允许的。但是我们也要考虑到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婚内财产协议,也是有一个生效的问题在里面。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此时之前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其实就是处理财产的依据。要是协议签订之后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话,自然就不能按照其中的约定来分割财产。那么夫妻在结婚之后签订好的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的时候是否有效呢?这其实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不能说全部都有有效,当然也不能绝对的认为都是无效的。二、是否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在我们国家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当事人对于各自所拥有的财产约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个人所拥有也是可以的,这是属于合法的约定。但是在内容上不能够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印刷品版权及侵权责任怎么认定?
      印刷品版权及侵权责任怎么认定?印刷品版权是受到保护的,如果存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就构成了侵......


·工伤定残后单位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


·起诉离婚立案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立案要多少钱?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


·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婚后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
      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婚后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不是共同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


·公安立案侦查有期限吗,什么是立案侦查
      公安立案侦查有期限吗,什么是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会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资料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立案了就会对案件进行侦查,根据不同的案件情......


·酒驾复议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酒驾复议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酒驾作为我国道路上常见的一种违法犯罪案件,在我国的道路上较为常见。我国的办案机关也对这类犯罪予以严惩,绝不姑息......


·分手费与彩礼有哪些差别
      分手费与彩礼均产生于男女之间建立的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均是由双方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产关系。它们均完全出于当事人自愿,均基于平等......


·行政强制执行有何特征2023
      行政强制执行有何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


·欠信用卡和万佣金还不上怎么办
      欠信用卡和万佣金还不上怎么办1、态度很重要,主动到发卡行当地卡部说明实际情况。一定不要躲避,否则银行会认为你在恶意拖欠。就算不能全额还款,也要......


·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子,如何保障另一方也能在里面长期居住?
      根据《民法典》366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可以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内容一般包......


·标的为56万的案子诉讼费多少钱?
      标的为56万的案子诉讼费多少钱一、标的为56万的案子诉讼费多少钱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交纳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