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
其中,第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
(二) 破产财产变价
破产财产变价,是指清算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在变价前,有必要进行估价的,应当进行估价。清算组进行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制订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依照国家规定不能公开拍卖或出售的财产,应依国家规定的方式变卖。变卖破产财产,原则上应公开进行,通常采用的形式有拍卖、招标出售、标价出售。
(三) 破产分配
破产分配,应首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报清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定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四) 补充分配
破产分配终结后,如发现本应纳入破产财产分配的破产人财产的,应当追回财产,进行补充分配。一般说来,追回的破产财产通常是破产人隐匿、私分的财产,此外还有遗失财产、被盗财产及被他人合法占有而在破产人财产清册中遗漏的财产。
我们在上文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公司破产清算顺序的知识。综上所述,公司破产清算顺序首先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三顺位是破产债权,其中第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援助是什么?
法律援助是什么部门管?在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些当事人会由于经济困难而支付不起律师费,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无偿的,当......
·公告送达的相关情况有哪些
公告送达的相关情况有哪些一、公告送达法律术语,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
·之前被取保候审还会批捕吗?
一、之前被取保候审还会批捕吗?有可能被批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
·批捕进入检察院多久会被量刑?
一、批捕进入检察院多久会被量刑?批捕进入检察院一个月会被量刑,一般只有在满足了逮捕条件之后才会采取这个措施,但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适用规定是什么?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适用规定是什么?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适用规定是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
·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一般都会不遗余力的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而其中的一个辩护方向就是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这样一来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就会对......
·构成价格欺诈的行为有哪些?
构成价格欺诈的行为有哪些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
·杭州交通充值凭证偷税漏税会不会受到处罚?
杭州交通充值凭证偷税漏税会不会受到处罚?会受到处罚的;偷税:《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
·扶养老人和继承财产两者有关系吗?
扶养老人和继承财产两者有关系吗?一、扶养老人和继承财产两者有关系吗?两者没有关系的: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
·遗弃罪公诉程序有哪些具体内容
负有抚养义务的当事人对没有自理能力的人不尽抚养义务,情节相当恶劣构成遗弃罪,遗弃罪一般是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是对于一些没有自诉能力的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