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轻伤二级可以判拘役或管制吗

轻伤二级可以判拘役或管制吗?轻伤二级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判拘役或管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⑴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⑶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⑴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二、打架致人轻伤能判缓刑吗?是聚众斗殴罪,具体能否判处缓刑,要看具体的情况,对于聚众斗殴罪,只处理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分子;同时还要看是否是持戒聚众斗殴,持械聚众斗殴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如果不是持戒,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综合上面所说的,在故意伤害他人时只要受害者达到轻伤,那么就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对于会如何的判决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如果想要获得减刑或者是缓刑,那么作为犯罪者就一定要承认错误获得谅解书,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刑法有所减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原则上,离婚夫妻中给予抚养费的一方对孩子有合理的探视权,探望孩子的时间或者是次数一般都是通过双方根据自己的生活或者是时间来商议就可以了。那么......


·伤残鉴定标准依据是什么
      伤残鉴定标准依据是什么我国现在已经有用来评定人身损害伤残登记评定的相关标准1、我国现有的对于人身损害伤残进行评定的相关标准在我们现有的司法实践......


·交通事故要责任未认定赔偿吗?
      交通事故要责任未认定赔偿吗?1、机动车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情形此种情况下,若责任无法认定,依据《交通安全法》76条之规定,由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


·一、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
      一、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看情况。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


·坐牢能否更改抚养权条件有哪些
      一、坐牢能否更改抚养权条件有哪些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


·酒驾是否交强险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酒驾是否交强险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现代人的生活虽然基本上都有各种社会保险予以保障,但是没有一种制度能够将我们的生活当中遇到的一些风险系数降......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一套住宅几乎是付出了毕生的心血。住宅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您对于住宅工程......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非法拘禁罪有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


·刑事和解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和解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
      在丈夫第一次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以后,其实女方就应该做好离婚的思想准备了。抛开对方首先是一个丈夫的身份不说,一个动手打女人的男人也确实不值......


·建筑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办法是怎样的?一、材料的采购管理1、确定采购计划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有关采购管理制度编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