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抗辩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对于抗辩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抗辩是不能中断诉讼时效的;抗辩是根据起诉请求引起的,而诉讼时效中断在起诉时即已中断,对于诉讼时效中断不是由抗辩引起的,而是有起诉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二、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有哪些?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综合上面所说的,中断诉讼时效是可以由案件的当事人提出来,但前提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一般是在一方起诉、或者是请求、以及承诺时才可以得到受理,而对于在庭审时提出抗辩的情形不是属于法定的事由,法院也是不会受理对案件的时效进行中断的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山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用地越来越多,政府就会不定期的征收城市周边的土地用于发展,在征收土地的同时会根据土地原有......


·根据我国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哪些是新规定?
      根据我国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哪些是新规定?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懂得的是,我国已经颁布了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的颁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我们的现实......


·哪些情况下检察院可取保候审
      哪些情况下检察院可取保候审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时候,不一定就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对于一些涉及到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则会有检察院的侦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错案起诉谁?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确实发生过许多的冤假错案。冤假错案通常情况下会给人们的人身方面受到一定的损失,因此这个时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


·有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有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装饰工程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
      装饰工程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在双方当事人就某项合同的各项事宜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工期、或者交付货物的地点没有明确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


·合同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合同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是多少一、合同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是多少?对于合同纠纷类案件律师费一般按合同标的额收取,律师会依据该案件的难易程度、工......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打离婚官司用法律术语来说其实也就是起诉离婚,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实践中多数协议离婚不成的夫妻,会选择通过这种方式离婚。那此时起诉离......


·故意伤害他人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如何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的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但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女方在哺乳期怎样起诉离婚?
      女方在哺乳期怎样起诉离婚?一、女方在哺乳期怎样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女方是可以离婚的,如果是起诉离婚一般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而女方是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