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姻关系无效的彩礼是否返还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

婚姻关系无效的彩礼是否返还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二、无效婚姻关于财产的处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个规定较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可以这样处理,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为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民法一般共有财产合理分割;双方各自所欠债务,独立负责偿还,共同所欠债务,由双方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处理时运用有关民事法规。此外,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一方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喝酒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在生活中的很多场合都
      喝酒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在生活中的很多场合都离不开酒,聚会、宴席、年会等都会喝酒来助兴,喝酒没什么危险,但是酒后驾车就是一种......


·房屋租赁注意哪些事项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虽然不像房屋买卖那么复杂,但这其中也是有不少地方是需要承租人注意的,不然的话日后自己的利益就由可能受到损害。那究竟房屋......


·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一、土地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


·新婚姻法对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对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式下,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企业形式还是存在的。为了进一步激发社会主义市场活力,国家允许......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会判缓刑吗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会判缓刑吗一、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会判缓刑吗?不会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


·婚姻关系结束后
      婚姻关系结束后,男方或者女方会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或者法院的判决结果享有孩子的抚养权,通常有时候,享有抚养权的一方为了避免以后因此产生法律纠纷......


·苏州郭巷房产纠纷律师
      苏州郭巷房产纠纷律师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


·刑事案国家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是我国法院处理案件时比较常见的,虽然没有民事案件普遍但是也是经常发生的,而且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会带来人身以及......


·招标后签订合同时价格可以商量吗?
      招标后签订合同时价格可以商量吗?一、招标后签订合同时价格可以商量吗招标后签订合同时价格可以商量。法规并不禁止合同价格的合理变更,即在法律......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特征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特征(1)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地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