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一、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遗 嘱
  
  立遗嘱人:__________ ,男(女),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我是坐落在北京市 房产一套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 )我年事已高,现于我头脑清醒之时,我自愿订立遗嘱如下:
  
  在我去世之后,将坐落在北京市 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全部留给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 )所有。
  
  以上所立遗嘱为我的真实意愿。
  
  立遗嘱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二、遗嘱应包括哪些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三、立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1、并非每位老人都需要订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老年人对自己过世后的遗产分配没有特别的意愿,那么就不需要订立遗嘱,遗产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2、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而详细。老年人只能在遗嘱中约定自己的财产的继承,涉及别人的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遗嘱没有涉及的老年人财产在老年人过世以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需要注意的还有,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是应该注意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人留下必要的生活保障。
  
  3、订立遗嘱应该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冲动。订立遗嘱对老年人自己和遗产继承人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应该客观的评价遗嘱继承人,不能因为和子女一时赌气或者盲目的听信他人而订立遗嘱。一些老人因为和某个子女的一时口角而剥夺了其继承权,事后又后悔不已再次更改遗嘱,这样既伤害了和子女的感情也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4、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其中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比较专业和可靠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公证遗嘱的撤销需要再次公证才能生效。
  
  5、老年人还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为了使老年人老有所依也为了在过世后给照顾自己的人补偿,老年人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规定在自己过世后,自己的财产由按照协议约定照顾自己的子女、外人或者机构继承。
  
  6、妥善管理遗嘱。当老年人在世时遗嘱外泄往往引起家庭矛盾,而在老年人过世时遗嘱丢失或遭人恶意损害又违反老年人意愿,所以应该谨慎妥善的保管遗嘱。可以指定信任的人保管遗嘱,也可以选择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这样公证处和律所都有存档,以备查证。
  
  不少名下有房产的人,在自己在世期间,都会想要采取订立房产继承遗嘱的方式,约定自己死亡后房产具体由谁来继承。我国法定的可以供公民选择的订立遗嘱的方式是多样的,在订立遗嘱之前,各财产所有人,可以在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之后,选择适合自己的订立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签字就会被司法强拆吗?
      不签字就会被司法强拆吗?如果是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除的,是不需要被强拆人签字的,如果是进行正常拆迁活动的,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后不执行的,也不......


·法律规定什么人需要监视居住
      法律规定什么人需要监视居住一、什么人需要监视居住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


·民法典小区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
      民法典小区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物业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


·开庭延期对被告有利吗
      如果符合法定情形,法院可以同意延期,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拒绝延期,一般没有什么利害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


·看守所拘留能探望吗2023
      看守所拘留能探望吗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


·家庭房产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家庭房产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具体的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分为三种况: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1)走私毒品罪......


·“违法强拆”之救济
      人民法院对拆违涉及的行政侵权可以在三个环节发挥司法保护作用。  第一个环节,行政机关以当事人违反城乡规划法为由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一、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拒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拒不赔偿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


·一、开发商不网签的原因是什么?
      一、开发商不网签的原因是什么?开发商不能网签,流程上肯定是有问题的,其主要可能有以下2个原因:1、开发商5证不齐全。“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


·第二次离婚诉讼范文一:
      第二次离婚诉讼范文一: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族,住所地: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族,住所地:诉讼请求1、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