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有哪些

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的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二、行政复议有哪些原则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通过行政复议法所确立和反映的,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具体规范和指导行政复议的法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遵守如下原则:1、独立复议原则。独立复议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三条所确立的原则,指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四条所确立的原则。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倩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无证驾驶摩托一定会拘留吗?
      不一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不能抢注商标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不能抢注商标吗?现在我国法文法条不断地在完善,其中就规定商标代理公司不允许注册超过经营范围的商标。因为商标代理公......


·法律规定什么是名誉权?
      法律规定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


·仲裁机构不受理的劳动纠纷情形有哪些?
      仲裁机构不受理的劳动纠纷情形有哪些?1、申请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申请请求劳动仲裁委不会审理。提出......


·抢劫罪有死刑吗,认定抢劫罪应注意什么
      抢劫罪是我国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一般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情节严重,判刑起点则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很多人就有疑问,抢劫罪中有没有死......


·银行存款利率的计算规定是什么?
      银行存款利率的计算规定是什么,计算方法是什么?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都会把劳动所得的资金存入银行。从存入之日起就会产生存款利率。存款利率是指客户存......


·试用期劳动者有什么权利
      试用期的员工虽然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是由于双方之间也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所以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那么在我国试用期劳......


·应该去哪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应该去哪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


·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工程合同和工程档案非常重要,工程合同明确了企业的建筑项目、建设资金等内容,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让非法集资减刑?
      目前国家对于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非常大,非法集资减刑也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我们可以看到在非法集资方面判决有时会有着很大的不同,这是为什么呢?在......


·第二次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资料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