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对于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刑事责任《刑法》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5、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股票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期货市场在我们国家必须要按照市场发展的规律来进行连操作。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够通过任何借口对于期货市场进行操作,否则将会构成我国《刑法》当中所规定的操纵期货市场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孩子的抚养费是工资的多少比例?
      一、孩子的抚养费是工资的多少比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在哪里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在哪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定......


·提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交违约金吗
      一般来说,当我们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后,会签订具体的合同。合同当中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责任和义务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对于工作时间也是......


·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哪些
      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哪些一、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哪些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


·寻衅滋事罪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


·怎么拿交强险赔偿的一万元?
      现在,我们所有的车辆必须购置交强险,这个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为了保障司机和被损害人的利益。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能碰到,驾驶员撞人后,被撞人拿不到赔......


·家庭暴力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
      家庭暴力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


·一、营业执照会自动注销吗?
      一、营业执照会自动注销吗?营业执照并不会因为长期不经营而自动注销,反而会因为不进行公司的注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在一定的期限不注销公司,......


·异地电子眼违章怎么处理?
      异地电子眼违章怎么处理,应当按照罚款金额以及省内省外分别对待,省内罚款200元以下,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驾驶员异地违章200元以下,可以在省内通过汇......


·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微信诈骗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微信诈骗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一、微信诈骗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