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客体要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所谓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行为人为了实施其违法犯罪的目的,为首发起、纠集和组织有共同目的人,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所谓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在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策划指挥、协调的行为。所谓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自愿而积极加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即构成犯罪。同时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只要实施组织、领导、积极参加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定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定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定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犯本罪,同时又有其他犯罪行为,分别定罪,依本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积极参加;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组织、领导;如果不了解情况,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事后退出的,可能构成别的罪,而不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如果参加时不明知,加入后明知了仍不退出,则应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本罪的追求目标是金钱和权力。综合上面所说的,领导黑社会性的组织这种行为完全扰乱了我国的社会治安秩序,对于此行为只要一旦实施就会造成社会的混乱,但一般在认定犯罪的事实上面就要看是否与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相符合,这样才能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
      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现在部分农户进城务工将自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进行种植,部分没有土地的城市人口想要投身于农业机械化种植致富,于是就出现......


·法律规范对自书遗嘱用哪个手指按手印有明确规定吗?
      法律规范对自书遗嘱用哪个手指按手印有明确规定吗?一、法律规范对自书遗嘱用哪个手指按手印有明确规定吗?法律规范对自书遗嘱用哪个手指按手印没有......


·法院对于新罪漏罪法条通常怎样处理
      法院对于新罪漏罪法条通常怎样处理法院对于新罪漏罪法条通常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根据《刑法》规定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


·工伤赔偿的起算时间
      工伤赔偿的起算时间1、在通常情况下,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也随即发生,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也就是事故发生之日,故对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的理解不......


·在广州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之后,租售同权就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关
      在广州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之后,租售同权就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关注。租售同权的政策使人们对房价又有了新的期待,同时,它还使租房人员的子女入学问题......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具体赔偿是怎样的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具体赔偿是怎样的?(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中国隐私权和名誉权区别都有哪些?
      中国隐私权和名誉权区别都有哪些一、中国隐私权和名誉权区别都有哪些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


·夫妻婚前存在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夫妻婚前存在债务关系如何处理?夫妻婚前存在债务关系应当由夫妻个人一方来进行承担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


·车辆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车辆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1、不管什么情况下,立即通知交通公安部门并保存好现场,同时也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备......


·工资福利费的规定是什么?
      提到工资,相信您一点也不陌生,可是对于工资福利费呢,你又了解多少,这是一个令人感到困惑的问题,因此,为了方便您学习了解,我们整理了一些详细的......


·民事诉讼法中责任的认定如何解释?
      民事诉讼法中责任的认定如何解释?一、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基本问题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基本问题,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认定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