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一、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对于仲裁结果显然错误的,单位不能向法院起诉,仅能要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多久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是单位不服劳动仲裁,那么就只能要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在一项工程的建设当中,您常会听到有人说要严把工程质量,在工程质量的问题上不能马虎这样的说法,不少人对工程质量的概......


·请辩护人有啥好处,能请哪些人担任辩护人
      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专门辩护。委托辩护人可能会产生高昂的费用,那么请辩护人有啥好处?法......


·无牌照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无牌照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一样的: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担分配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对无牌......


·可以贷款买二手房吗?
      可以贷款买二手房吗可以贷款购买二手房,但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的二手款贷款条件为:(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具有稳定的职业......


·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判给谁
      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既然如此协议离婚肯定是不现实的了,那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由法院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当前假释工作的实践经验,现对办理假释案件中几个具体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罪......


·公证遗嘱可以不列明财产详细吗
      公证遗嘱可以不列明财产详细吗不需要,只要遗嘱人的遗嘱是合法的就可以有效的执行继承情况,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签名就有效。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


·变更抚养权的证据要哪些方面的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方面的证据呢在离婚的情况下,根据有利于孩子发展的原则,孩子被分配给父母中的一方。同样,在子女离婚后成为未成年人之前,当出现......


·怎样的自诉案件必须要转公诉
      怎样的自诉案件必须要转公诉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的(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4000万怎么处罚
      集资诈骗是诈骗的一个种类,也是诈骗类型中最常见的手段。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往往想着天上掉馅饼,或者过度追求高利润的思想,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集......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1、选择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