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1、客体要件。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础,而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则是进行教育的最基本条件。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这样才能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如果校舍、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一旦发生教育教学设施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不特定师生员工的重伤、死亡和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还会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负有采取安全措施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要是学校领导、负责学校后勤维修工作的职工。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行为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但却未想到会因此立即产生严重后果,或者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综合上面所说的,教育设施而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那么这种行为是会由直接的负责人员进行承担责任,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就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不管是过失还是属于明知故犯都需要接受到刑事的处罚,这样才能保障到学生的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未成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未成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生活中,可能未成年人人身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要大一些,此时也是需要对人身受到损害的未成年人做出赔偿的,那么未成年人身损害......


·房子第一法定继承人是谁
      房子第一法定继承人是谁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


·婚内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样的
      婚内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样的一、婚内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样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


·贩毒10克的律师费是多少?
      贩毒10克的律师费是多少?(一)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三)一审阶段:......


·夫妻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


·主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吗
      主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吗一、主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吗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


·公司拖欠工资一年有欠条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一年有欠条怎么办?有欠条,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注意别过了诉讼时效。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


·一、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有没有抚养费?
      一、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有没有抚养费?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是没有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赔偿折半并无法律规定,只是赔偿范围可能......


·故意毁坏财物并处罚金吗
      故意毁坏财物不是并处罚金,只有自由刑和罚金刑两种处罚,二者选一,不可并罚。对于两种判决所对应何种具体犯罪情节,司法解释则无具体规定。故在法院......


·老人生前立遗嘱给一个子女有效吗?
      老人生前立遗嘱给一个子女有效吗?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且最好把遗嘱进行公证。但是要符合以下的条件:1......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谁指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谁指定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