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过失犯罪分那两种类型2023

过失犯罪分那两种类型2023
  
  一、过失犯罪分那两种类型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2、它的两个特点:
  
  (1)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应当预见,即有预见的义务。法律只对有可能预见的人提出预见的义务。
  
  (2)行为人因就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
  
  (二)过于自信的过失
  
  1、过于自信过失的定义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2、它的两个特点:
  
  (1)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对危害结果的预见,包括预见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危害结果。
  
  (2)行为人轻信自己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过失犯罪的认定要注意两点。
  
  第一,过失犯的客观构成要件。过失犯存在实行行为,但其定型比故意犯的实行行为缓和。例如,村长甲号召农民冒雨抢救粮食,农民乙在抢救粮食过程中被雷打死。即使甲对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但因为缺乏过失犯的实行行为,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二,过失向故意的转化: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导致对某种法益产生危险,但故意不消除危险,希望或者放任结果发生地,直接认定为故意犯罪。例如甲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里,具有发生火灾的危险,甲能够及时消除危险,但想通过造成火灾陷害仓库保管员,故意不消除危险,导致火灾发生。这便由一般过失转化为犯罪故意,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失火罪。
  
  过失行为虽然已经造成了基本结果(成立基本的过失犯),但在能够有效防止加重结果发生的情况下(既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又有回避结果的可能性),行为人具有防止加重结果发生的义务却故意不防止的,对加重结果成立故意犯罪。
  
  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相关刑事责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而是体现在客观的一个效果上,此类犯罪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过失犯罪除了承担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外,有可能还要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共同专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共同专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


·土地使用证怎么做担保?
      土地使用证怎么做担保?凡是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做担保,故而土地使用证也是可以用来做担保的。做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保障,避免债务......


·如果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通常夫妻在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诉讼离婚毕竟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因而也就需要当事人支出的费用比较多。......


·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伤赔偿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伤赔偿协议书应该怎么写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年月日时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的车行驶至......


·贵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贵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房屋的拆迁也越来越多了。征地拆迁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之区分标准有哪些?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之区分标准有哪些?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都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不管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都是故意犯罪没能最终完成,没有达到......


·醉酒驾驶车辆,判什么刑
      醉酒驾驶车辆,判什么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


·赡养老人问题历来为社会所重视
      赡养老人问题历来为社会所重视,而我国法律也对老人生活上的规定不断完善和完整。按照我国民法规定,老人是可以有监护人的,不禁有人会问,老年人几岁......


·土地发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发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土地发包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二)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是什么?工程质量是工程团队需要注重的一个项目,因为一旦出了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团队是第一责任人。所以在承包工程之后,工程......


·交通人身伤害定残等级有哪些?
      交通人身伤害定残等级有哪些?一、交通人身伤害定残等级有哪些?交通事故人伤定残标准的等级有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评内定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