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哪些?

一、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哪些?
  
  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条规定。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并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在看完了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您此时已经清楚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哪些了吧。出于对当事人日后生活的考虑,建议可以在结婚之前进行一个婚检,这样就能知道彼此的身体状况,才能作出最正确的选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法总则中的商事代理的特点是什么?
      民法总则中的商事代理的特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商事代理的特点是什么?与民事代理比较,商......


·零星贩毒报告的规定是什么?
      零星贩毒报告的规定是什么?一、零星贩毒报告的规定是什么?零星贩毒报告的规定是依据刑法,需要确定民事主体贩毒的次数以及贩卖毒品的重量,刑法第......


·最新非法组织传销罪量刑标准
      一、非法组织传销罪量刑标准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


·动迁房老人的遗产怎么分配
      动迁房老人的遗产怎么分配1、老人的遗产(拆迁房),有遗嘱的以老人的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老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都......


·一、离婚另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另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到司法机关起诉来解决。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


·8000工资扣多少税
      8000工资扣多少税8000工资扣多少税8000元工资要扣90元的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8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3%的档,则......


·肇事当场死亡逃逸缓刑吗?
      肇事当场死亡逃逸缓刑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一、北京市两限房政策是什么?
      一、北京市两限房政策是什么?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计算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计算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


·举报必须有证据吗
      是的,没有事实根据和证据是不能随意举报的,属于捏造事实。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以作为举报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