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申请注册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申请注册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注册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须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使用注册商标、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而不是很随意的想注册就注册。
  
  (2)商标的注册申请必须由申请人主动向商标局提出,而在官方要求的申请书件有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村承包合同/其他政府部门出具的登记文件可推测出,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或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3)除此之外不符合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要求的,对其注册申请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申请注册商标条件分两种,一是注册商标的申请人要满足的条件,另一种则是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前一种是必须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不符合注册商标申请人的条件要求,那么根本就连提交注册申请的资格都没有,商标局是不会受理当事人的注册申请的。
  
  二、注册商标的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1个月)→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总共需要14-18个月左右)。
  
  三、注册商标的期限有多久
  
  1、按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另外,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2、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允许公司股东退股情形有几种
      允许公司股东退股情形有几种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一)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一直以来各地市的政府都致力于发展农村经济,毕竟我国的农村土地面积幅员辽阔。在这些经济发展举措中较常用到的是......


·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配?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


·新民法总则诉讼时效的问题是怎么规定
      新民法总则诉讼时效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民事纠纷或者是刑事案件规定的都是有诉讼时效的,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如果当事人都没有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的话......


·法院收罚没款的依据是什么?
      法院收罚没款的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


·厂里自己工扛气瓶手压伤算不算工伤
      厂里自己工扛气瓶手压伤算不算工伤?可以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怎么处理代驾违章扣分情况?
      怎么处理代驾违章扣分情况?近年来兴起的代驾行业如今也是竞争很是激烈,一些有找代驾司机经历的车主会知道,不是所有的代驾司机服务都很好。有的代驾......


·如何防止跨类别抢注商标?
      一、如何防止跨类别抢注商标?通过注册联合商标,企业可以有效防止自己的主商标被恶意抢注或侵权。联合商标是指商标所有者,在相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


·民事诉讼法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民事诉讼法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民事诉讼法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区别虽然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都设有一定的期间,且经过一定的期间都会对当事人发......


·租厂房拆迁也有补偿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租厂房拆迁也有补偿吗?相关规定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兴建厂房进行各种各样的产品生产。有的人是自己建造厂房,有的人是租别人的......


·外遇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中,有外遇行为的一方本身就是存在过错的,但现实中由其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多,很多人将其理解为“恶人先告状”。在这种外遇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