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法中如何规定生产并销售劣药罪量刑标准

犯了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二、关于销售他人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问题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六万件以上的;(二)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三万件以上的;(三)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二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六万件以上的;(四)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一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三万件以上的。没有经过原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进行使用的商标就叫做伪造商标针对于使用伪造商标,是侵害了他人的版权,也对消费者所进行购买的产品造成了一定的不安全隐患。所以我国针对于销售假冒伪劣的商标将会予以重罚,具体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打离婚官司要经过哪些程序?
      打离婚官司要经过哪些程序?打离婚官司属于民事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起诉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


·法律对偷拍是如何进行处罚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理,当然如果要求赔偿,也就是民事赔偿,可以起诉赔偿精神损失费,严重点就拘留几天以示惩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两个小孩一个月抚养费给多少
      两个小孩一个月抚养费给多少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时候,除了要搞清楚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外,同时还要知道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承担抚养费。当然,这些都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残疾人负刑事责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残疾人负刑事责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一、残疾人负刑事责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残疾人犯罪跟其他普通自然人一样都要负刑事责任的,所以残疾人犯罪负刑事......


·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融资额是属于证券金融知识的,是银行给企业融资的时候,比如说通过贷款、贴现等这些交易方式而产生的一种资金融通的数量。尤其是作为上市公司的融资额......


·监外执行又犯罪应该怎么处理
      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条件,可以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监外执行,这时就可以到监狱外服刑,同时也会实际计算刑期的。但要是罪犯在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话,......


·一、交通事故无固定收入误工费答辩应如何证明?
      一、交通事故无固定收入误工费答辩应如何证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沈阳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沈阳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沈阳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


·退休金和退休养老金有何区别?
      退休金和养老金有4大不同(1)概念不同退休金: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


·检察长实际决定批捕的期限是多久?
      一、检察长实际决定批捕的期限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