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租房押金条丢了房主不退钱怎么解决?

租房押金条丢了房主不退钱怎么解决?
  
  一、租房押金条丢了房主不退钱怎么解决
  
  租赁房屋时,承租人的押金条丢失,出租人不退还押金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合同中如果有约定押金的,合同书就是一份有力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承租人迟延付租金并提出解约,怎么处理最好
  
  承租人拖延交租,后单方解约的,出租人可以如下处理,尽可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追回损失:
  
  1、扣留押金,用来抵扣房租。
  
  现阶段,租房都是要交押金,数额往往是两三个月的租金,其目的是为了当房屋及房屋财物出现损毁时,能用押金予以抵扣赔偿。因此,通常情况下,押金是不能用来抵扣房租的,但是当承租人拖延交租,甚至单方解约的,出租人可以用押金来抵租。
  
  2、出租人催告承租人交租,其在合理时间内仍未交租的,可解除租赁合同。
  
  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人应该按照约定交租,否则就是违约,出租人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要其赔偿租金等损失及违约金。
  
  同时按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履行催付租金及解约程序,一是为了不留法律风险,并保留好追责证据,二是这有可能会敦促承租人付款。
  
  3、当承租人最终仍是不付款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因故拖延租金,甚至单方解约的,只要出租人阐明厉害关系,多数人都会协商处理解决问题的,但也有些人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就是耍赖或干脆玩消失。这时,要是租金损失少或者押金已经足够抵扣租金的,房东往往会息事宁人算了,要是租金损失大且押金少,又联系不上承租人的,就应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了。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当今政策的倾斜下,租房时代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租
      在当今政策的倾斜下,租房时代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租售同权,作为租房的新政,首先在广州提出推行,一经提出就引起了人们的热议,那么推行......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有:醉酒驾车发生车祸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有:酒后......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一、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


·结婚彩礼的法律定性
      结婚彩礼的法律定性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加条件。只要所附加的条件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


·搭顺风车出车祸,谁担责?
      “好意同乘”是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符合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制定前,尚无关于“好意同乘”的明确法律规范。《民......


·什么是合同违约补充协议?
      什么是合同违约补充协议?一、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


·损坏名誉权报警处理可以吗
      损坏名誉权报警处理可以吗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


·工伤遗嘱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遗嘱待遇标准是怎样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


·注册资本包括政府补贴吗
      一、注册资本包括政府补贴吗?政府补贴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我国目前主要政府......


·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实践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一般会影响至少三方主体的利益。而鉴于这种影响较大的法律效力,法律要求债权人在行使时不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还要注意相......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供暖合同中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