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2、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以使用为目的、故意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3、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的对有价证券的正常管理活动,犯罪的对象是国库券和其他有价证券
4、犯罪客观方面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行为人虽然具有以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其既遂的标准不是以其目的是否实现来判定。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或变造国家证券的行为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即就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其是否已牟取了非法利益,则不影响其既遂成立。如果数额较大的国家有价证券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伪造、变造出来,即伪造、变造行为量已开始实施但未完毕的,则构成未遂。
三、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与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界限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必须具有伪造或变造的行为,如果没有伪造或变造的行为而是将失效的国家有价证券或其他物品直接拿出谎称为有价证券骗取他人钱财的,则构成诈骗罪而不是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行为人如果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后又用之去骗取他人钱财的,则同时触犯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与有价证券诈骗罪,对之应按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选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伪造或者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犯罪事实,应当根据上述具体的构成要件来进行认定,必须在相关构成要件存在的情况下,才可以最终认定本罪,具体的量刑处理还需要根据实际的伪造数额大小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交通事故造成受害方伤残的并不少见,甚至还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当然这就是交通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了。在造成不同损害情况的时......
·债权转让通知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债权转让通知如何进行风险防范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注意事项1、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债权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第三人取得合同权利成......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贷款怎么分割?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话,一方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结束夫妻关系。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的应该是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不妨碍继续使用,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国有建......
·一、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怎么赔?
一、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规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房屋的买卖必须要签订合同,这是所有人都了解的,二手房买卖也不例外,它亦需要签订二手房合同。而签合同自然不仅是签上名字那样简单,还需要注意一些......
·上下班途中自摔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自摔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
·产品商标侵权向哪里起诉?
产品商标侵权向哪里起诉?一、产品商标侵权向哪里起诉?《商标法》第13条、第52条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
·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
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的话造成的损失由签约人承担,合同签订人没有授权委托书签字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追......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等享有的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因此,公安机关的各个部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