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二、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认定1、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本罪行为人虽然具有以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其既遂的标准不是以其目的是否实现来判定。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或变造国家证券的行为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即就构成本罪既遂,其是否已牟取了非法利益,则不影响其既遂成立。如果数额较大的国家有价证券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伪造、变造出来,即伪造、变造行为量已开始实施但未完毕的,则构成未遂。2、本罪与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界限本罪必须具有伪造或变造的行为,如果没有伪造或变造的行为而是将失效的国家有价证券或其他物品直接拿出谎称为有价证券骗取他人钱财的,则构成诈骗罪而不是本罪。行为人如果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后又用之去骗取他人钱财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有价证券诈骗罪,对之应按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选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国家有价证券只能由国家来发行,任何人都不得冒充国家的职员来向他人发行有价证券。对于投资者来说,在购买此类证券之前,可以要求售卖者出示自己具有发行资格的证明,若是对方不能拿出此证明的,那么最好不要购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认定集资诈骗数额巨大与否?
      在我国,集资诈骗的犯罪行为十分猖獗,这严重损害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并且违反了我国金融秩序,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安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男方有过错,女方不仅可以提出离婚,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那么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


·概述
      概述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


·最新非法集资行为有哪些?
      非法集资行为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具备集资资格的主体进行集资,并且是以违法形式进行集资,但是关于这一行为我们知道它已经从单一的形式向多元化转变,并......


·一、离婚男方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男方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定过错行为主要是:(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


·协议离婚不履行补偿款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离婚不履行补偿款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是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


·跟总公司签合同付款给分公司合理的吗?
      跟总公司签合同付款给分公司合理的吗?合同与总公司签付款给分公司付的操作是合理的,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


·涉嫌玩忽职守的意思是怎么规定的?
      涉嫌玩忽职守的意思是怎么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玩忽职守罪与工作......


·转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迁移户口中办理准迁和迁移证手续时,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别人办理,但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因为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现场进行确认签字,并采......


·旅游合同纠纷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旅游合同纠纷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一、旅游合同纠纷1、旅游合同纠纷是指旅游业者和游客之间或旅游业者之间因旅游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而产......


·北京域名备案周期是多长?
      北京域名备案周期是多长?国家机关受理的域名备案请求是比较多的,这是由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规定,在创建网络后,需要办理元备案工作,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