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

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一、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即使父亲是再婚的,他的房产是他的婚前财产,当他去世后,一样会进入继承程序,如果他没有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你作为继子女,享有的继承权与亲生子女并无区别。
  
  二、法定继承的原则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二)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四)养老育幼,保护弱者原则
  
  (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山东淄博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山东淄博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山东淄博市民离婚,有孩子抚养的,应当确定好抚养费数额。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


·在什么条件下应该批捕?
      一、在什么条件下应该批捕?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条件有: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


·青岛经济适用房继承后可以马上交易吗?
      经济适用房是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法律规定了家庭在购买到经济适用房之后在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同时,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那青岛经......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


·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一、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


·销售提成拖欠多久算违法
      提成属于工资的一部分,需要按月发放,只要没有按月发放就算违法行为。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


·一、工伤事故后工伤鉴定到哪个医院?
      一、工伤事故后工伤鉴定到哪个医院?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


·国家是如何对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的?
      国家是如何对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的?一、私募投资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


·非法买卖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买卖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