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诉讼时效几年?

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诉讼时效几年?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涉及到劳动合同中的相关事项存在矛盾和纠纷的,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提出诉讼,但在诉讼时需要符合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在诉讼之前也可以根据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来提出劳动仲裁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应为多长时间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


·新手单独上高速如何处罚?
      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一、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逾期付款利息按逾期付款违约金确定与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债权人逾期付款利息”的本意并......


·抢夺罪最新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一、抢夺罪最新数额标准是怎样的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企业不发加班工资该如何处理
      企业不发加班工资该如何处理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


·商品房购买者如何维权
      商品房购买者如何维权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此时小问题购买者可能就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要是问题比较严重,损害了购买者的合......


·工伤赔偿标准抚养费的计算依据
      工作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有一些劳动者会受伤,这就是您所说的工伤,受了工伤以后就需要进行赔偿。劳动法对于工伤赔偿的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工伤赔......


·一、不应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
      一、不应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


·诈骗虚假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诈骗虚假诉讼的规定是什么?诈骗虚假诉讼的规定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民事诉讼中通过伪造证据或者指使证人作伪证等方式,诈取法院裁判,从而非法......


·怎么查询轻微刮痕逃逸
      现实生活中,车辆如果在行驶过程中没有注意安全,或者是速度过快,也有可能是自然灾害等的影响,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有的交通事故是比较轻微的,有......


·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人轻伤怎么处罚
      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各种损失,并且需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