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如何裁判?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判决,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本罪的客观要件1、必须有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所谓非法,不仅指违反操作规定,而且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资格。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包括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的行为和非法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的行为,既可以由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的单位和个人为之,也可以由依法成立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工作人员为之。2、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只有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本罪。对于不法分子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应当根据法律上规定的相关立案条件和构成的相关要件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对相关事项进行界定,法院在掌握相关证据后来进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买卖合同纠纷,很多当事人会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但是也有的当事人会选......


·黑龙江征地补偿金额是多少
      黑龙江征地补偿金额是多少政府要发展,肯定就要回收土地,通常在征地的时候都会补偿一定的金额以避免让人民吃亏,一旦涉及到金额,我们都需要谨慎对......


·专利权申请缴费多少钱?
      专利权申请缴费多少钱?一、专利权申请缴费多少钱以下说明各种专利的申请费用:1、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


·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
      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一、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的。合同是需要双方签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非入侵住宅加故意伤害会被数罪并罚吗
      非入侵住宅加故意伤害会被数罪并罚吗?不会,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致人轻伤以上,应认定故意伤害罪,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二百三......


·产品侵权责任与产品质量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产品侵权责任与产品质量纠纷的区别是什么产品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产品质量纠纷是合同纠纷。二者有原则的区别。其主要区别如下:(1)产品质量纠纷必须发......


·凤翔县法院信息公开的规定是什么?
      凤翔县法院信息公开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信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在以前的话可能信息会容易闭塞,但是在现代社会,尤其是互联网发展的......


·行贿罪数额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贿罪数额划分是怎么规定的?行贿罪的数额界定有两种,一种是三万元以上;一种是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
      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一、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一)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再裁裁定不服怎么办?
      对再裁裁定不服怎么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后根据法院的裁定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是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