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杀人未遂导致重伤如何量刑

故意杀人,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性。那么当出现故意杀人未遂导致重伤的情况时应该如何量刑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故意杀人未遂导致重伤如何量刑
  
  可能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导致重伤应当属于故意杀人(未遂)和故意伤害既遂想象竞合则,想象竞合则一重,故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处理。未遂犯会减轻处罚,故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为情节较轻的情况:
  
  (一)犯罪分子犯罪后,犯罪事实及犯罪分子均未被发觉,因其自首才得以顺利侦破该案的,轻处40%;
  
  (二)犯罪分子犯罪后,犯罪事实已被发觉,但尚未明确犯罪分子而自首的,轻处30%;
  
  (三)犯罪分子犯罪后,仅因形迹可疑或因其它问题被审查、查询、盘问,而主动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罪行的,轻处20%;
  
  (四)犯罪分子犯罪后,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觉,犯罪分子尚未受到司法机关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而自首的,轻处20%;
  
  (五)犯罪分子已被追捕或通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轻处15%;
  
  (六)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轻处10%;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轻罪行的,轻处5%;
  
  (七)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处10%;既自首又自愿认罪的,按自首的比例轻处;
  
  以上简单介绍了一下有关故意杀人未遂导致重伤的情况分析,如果您要解与故意杀人罪相关的内容可以继续咨询我们网站上的律师。生活中,如果您也有发生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来咨询我们网站上的律师,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华老字号认定标准的规范是怎么样的
      中华老字号认定标准的规范是怎么样的中华老字号认定标准的规范是怎么样的?(一)、名称中华老字号ChinaTime-honoredBrand(二)、定义历史悠......


·婚姻诈骗中介人算不算犯法?
      婚姻诈骗中介人算不算犯法?婚姻诈骗中介人可能算犯法,婚姻诈骗罪定性方法如下:1、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


·无偿使用场地租赁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
      无偿使用场地租赁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主要包括在租赁过程中涉及到相关问题的认定,无偿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


·监护人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 一、监护人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
      监护人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一、监护人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1、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


·检察院批捕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吗
      一、检察院批捕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吗?不需要,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


·是的
      是的,不构成犯罪的逃逸都是一次扣12分,构成犯罪的终身禁驾。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


·犯人批捕后家里一直没收到通知
      一、犯人批捕后家里一直没收到通知1、可以到办案机关问问,是否已经逮捕,还是刑事拘留。2、收到逮捕通知书怎么办收到逮捕通知书,就主动配合就......


·根据最新的退休后养老金算法
      根据最新的退休后养老金算法,廊坊市教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每月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


·根据法律规定寻衅滋事能取保吗?
      根据法律规定寻衅滋事能取保吗?在我们的身边,不乏实施挑衅行为的民事主体,若此时,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来自此种行为的侵害,可以按照既定的法律规范......


·个人做高利贷犯法吗 私人放高利贷会犯哪些罪
      做高利贷其实也可以理解为放高利贷,因为在这个借贷关系中双方约定的利息是很高的,于是现在也有不少人是会拿着自己的钱去放高利贷,然后收取高额的利......


·确立了刑事辩护的全覆盖的意义是什么?
      确立了刑事辩护的全覆盖的意义是什么?确立了刑事辩护的全覆盖的意义是扩大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援助的范围,因此称为“全覆盖”,其推出的初衷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