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食品安全法过期食品如何处罚

生产过期产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起诉老板吗?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起诉老板吗?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至哪天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至哪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


·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怎么办?一、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怎么办?1、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并不会受到影响,依旧可以采取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立案需要哪些材料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需要到公安或司法机关进行立案的情况,您知道立案需要哪些材料吗?立案作为诉讼的第一步,如果能一次立案成功......


·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么2023
      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么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特......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回避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回避是怎么规定的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讨论公司重大事项,如果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召开临时股......


·公司债券风险监测与处置规程是什么?
      公司债券风险监测与处置规程是什么?在经济社会,投资的方式越来越多,有的公司会发行债券吸引资金,很多人都对于这种投资很感兴趣,每种投资都有风......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期限
      房屋租赁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虽然税值不高但是也非常重要,需要缴纳的当事人按时按量缴纳。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的缴纳也是有时间限制的。......


·一、交通事故伤亡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伤亡赔偿误工费吗?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一、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的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的应该怎么办?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是在离......


·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怎么办
      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