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摩托车撞电动车怎么划分事故责任?

摩托车撞电动车怎么划分事故责任?现在很多城市的交通道路上非机动车也是占据了一定的比例的,电动车是很多暂时没有购买车的上班族的选择,因为路况的复杂,经常会发生一些摩托车撞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那么这时候怎么划分事故责任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摩托车撞电动车怎么划分事故责任是怎样的吧。一、电动车的性质我国法律虽未就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做出规定,但是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因为只要其设计最大时速超过20km/h,重量大于40kg,并且不具备单独人力驱动的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对于此类超标电动车,已经属于机动车。如果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对于超标的电动车,就必须按照机动车与机动车的性质处理事故。二、摩托车撞电动车责任划分规则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就算是机动车完全没有责任,也需要承担事故10%的责任,这也就是我国法律的人道主义关怀。而如果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则是谁有错谁承担责任。
  所以,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至关重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车辆鉴定,以确定该电动车的真实属性。然后再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摩托车撞电动车怎么划分事故责任的有关内容。不管是发生哪种交通事故,想要划分事故责任首先就需要报警,等到交警处理之后再下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样的事故责任划分是比较公平的,摩托车是属于机动车速度也是很快的,因为电瓶车在行驶途中应当尽量必然机动车,并且在行驶时都应该遵行交通规则,这样才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个公司法人权力和义务有哪些
      一个公司法人权力和义务有哪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行使公司法人代表权力的人,对于权力的代表既体现在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上,也体现在外部经营活动......


·盗窃汽车怎么判刑
      盗窃汽车的判刑需要看所盗窃汽车的价值来决定,可以参考以下判刑方式:(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婆是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吗
      公婆是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吗不是。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


·刑法修正案九强制猥亵罪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说到猥亵罪,您一定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吧,在进行猥亵罪的量刑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来进行约束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强制猥亵罪是怎么进......


·违章当天可以查出来吗
      违章当天不可以查出来。摄像头拍的一周以内一般也就两天,被开罚单贴条子的十五天。特殊情况专下时间可能属会延长。违章抓拍需要经过确认才能上传到交......


·假冒伪劣产品查处适应哪条法律
      假冒伪劣产品查处适应哪条法律一、假冒伪劣产品查处适应哪条法律?假冒伪劣产品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另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所......


·部门解散辞退员工有赔偿吗
      部门解散辞退员工有赔偿吗?部门解散辞退员工也有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离婚上诉状递交到哪里,相关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上诉状递交到哪里,相关程序是怎样的很多夫妻因为感情破裂最终会走向离婚的道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不能解决时会选择诉讼离婚,很多人在选择诉讼......


·离婚协议书格式怎么写
      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双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离婚的话,最好的做法就是协议离婚,双方将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分配问题在协议中进行协商约......


·广播权和播放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广播对于我们来说,应当不是特别的陌生,即使在现在,我们的互联网十分发达的时候,广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也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平时如果心情......


·第三人仲裁裁决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仲裁裁决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一、第三人仲裁裁决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