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权转让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吗,债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吗,债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转让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吗?
  债权转让合同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常见的合同之一,是归属于经济合同之中的,若是发生纠纷,也归属于经济纠纷之中。
   二、债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个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另一个是通知主义,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最后就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债权转让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吗?债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提示,合同要成立,要生效,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而具体到某一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又有相关领域的规定和限制,因此,债权转让合同要生效,则需要满足上述介绍到的5个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酒驾驶出租车会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出租车会如何处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


·女儿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女儿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


·离婚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离婚中最多的纠纷就是关于抚养权问题。一般来说,孩子归谁抚养是有父母协商决定的。那么,离婚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吗?......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怎么算?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怎么算?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无责任赔偿可以不赔吗
      不可以。在交通事故中,作为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并不以所承保车辆有过错或责任为前提。即使被保险人没有过错,......


·离婚男方要求退还聘金女方不同意怎么起诉
      离婚男方要求退还聘金女方不同意怎么起诉一、离婚男方要求退还聘金女方不同意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


·公司法人或股东可否担任工会主席
      公司法人或股东可否担任工会主席公司法人或股东不能担任工会主席。公司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不能混同。而工会主席一......


·遗产继承没有证据怎么办?
      遗产继承没有证据怎么办?遗产继承没有证据只要是属于直系亲属就可以获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


·五一加班费怎么算?
      五一是法定假日,很多工作的朋友都会选择在这一天休息,来调节自己,但是有的朋友也会在放假期间加班,但是在国家的法定假日期间加班是有加班费的,但......


·交通事故中该怎样评估损失
      交通事故中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两方面,即人身和财产。其中不管是对人身损害作出赔偿,还是对财产损失进行赔偿,首先还是需要进行相应的鉴定,确定了实......


·一、武汉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哪个?
      一、武汉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哪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